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北京)新能源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項目測風、測光服務框架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新能源項目測風、測光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指定的位置、高度、設備要求設立測風、測光裝置,并定期維護,確保其在服務年限內能夠提供測風、測光數(shù)據(jù)采集服務。服務期限結束后,進行測風塔等固定資產的移交或拆除工作。框架招標不針對具體項目,招標人在后續(xù)具體新能源項目項目中,與中標人簽訂具體合同,實際簽訂單價不高于框架招標單價。本項目招標預估量分為兩個標段,每個標段的招標預估量見分項報價表。
2.1.2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2年。如有效期內,雙方合作的項目已達到中標總價,則視為有效期滿;如雙方合作的項目未達到中標總價,則雙方合作至協(xié)議期滿。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累計30座100米及以上高度測風塔數(shù)據(jù)服務的合同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項目測風塔數(shù)據(jù)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