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于2011年12月投產發(fā)電,目前子陣區(qū)域共計434臺箱變測控裝置及31臺廠用變測控裝置故障,無法實現(xiàn)對子陣箱變和廠用變監(jiān)測及控制,為恢復箱變測控裝置功能,實現(xiàn)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對子陣箱變和廠用變的狀態(tài)監(jiān)視和遠程操作功能,需對電站子陣區(qū)域故障箱變及廠用變測控裝置進行換型改造。涉及的子陣箱變廠家有青島特銳德、寧波天安、江蘇華鵬、常州特變、順特電氣共5家,涉及的廠用變廠家有順特電氣、青島特銳德、江蘇中電電氣共3家,上述箱變及廠用變各配置一套南瑞繼保PCS-9721/PCS-9726型測控裝置,安裝尺寸詳見附圖1:安裝示意圖,本次擬采購的箱變及廠用變測控裝置須與原拆除測控裝置預留位置相匹配,并完成二次配線及通訊調試工作。
本項目計算機監(jiān)控后臺為南瑞繼保PCS-9700系統(tǒng),子陣通訊管理機為南瑞繼保PCS-9794E裝置。
電站名稱、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合同編號及交通條件如下:
序號 |
電站名稱 |
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 |
交通條件 |
備注 |
1 |
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格爾木太陽能發(fā)電分公司 |
(1)航空:格爾木有機場,空運方便。 (2)公路: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址區(qū)毗鄰于G109國道,站址區(qū)內修建有場內道路,交通便利,運輸方便。 |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格爾木光伏電站一二三期子陣箱變及廠用變通訊改造。
1.2.2主要工作內容
本次招標為格爾木光伏電站一二三期子陣箱變及廠用變通訊改造主要服務內容包括:
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434臺子陣箱變及31臺廠用變測控裝置換型改造,含測控裝置及其配套設備采購、安裝及調試,該項目一次性招標,分三年實施,其中2024年實施155臺(包含124臺箱變、31臺廠用變測控裝置)、2025年實施155臺箱變測控裝置、2026年實施155臺箱變測控裝置,主要實施內容如下:
負責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434臺子陣箱變及31臺廠用變測控裝置供貨;
(2)負責拆除原有子陣箱變及廠用變465臺測控裝置,新采購測控裝置安裝、二次配線、調試;
(3)負責完成465臺箱變及廠用變測控裝置與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包含站端監(jiān)控后臺、黃河公司集控、集團公司數(shù)據(jù)中臺)數(shù)據(jù)接入、對點調試工作;
(4)附屬資料:合格證、說明書、出廠報告、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及相關型式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等。
1.2.3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實施地點:青海省格爾木市東出口光伏產業(yè)園區(qū)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
(2)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2024年155臺測控裝置(124臺箱變、31臺廠用變)供貨交付,交付內容包括軟硬件及配套附屬設備、材料;設備到貨驗收合格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測控裝置的安裝、調試工作。
2025年:投標人接到投標人通知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155臺測控裝置設備到貨,設備到貨驗收合格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安裝調試。
2026年:投標人接到投標人通知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155臺測控裝置設備到貨,設備到貨驗收合格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安裝調試。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業(yè)主單位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保護測控裝置生產制造企業(yè)。
1.4.2信譽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wǎng)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特殊說明
投標人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測控裝置的型式試驗報告。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已完成至少2項新能源場站保護測控裝置供貨合同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需顯示工作內容及供貨清單)。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jù)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1.7.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發(fā)售時間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