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鄭州市軌道交通5號線、12號線一期2024-2025年正線車站安全保衛(wèi)服務項目,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服務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2.2項目概況:鄭州市軌道交通5號線、12號線一期2024-2025年正線及相連換乘車站提供安全檢查和安全保衛(wèi)服務。
2.3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2個標段。
01標段:鄭州市軌道交通5號線2024-2025年正線車站安全保衛(wèi)服務
02標段:鄭州市軌道交通12號線一期2024-2025年正線車站安全保衛(wèi)服務
2.4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為鄭州市軌道交通5號線、12號線一期正線及相連換乘車站提供安全檢查和安全保衛(wèi)服務,通過技術設備防范手段對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宜機檢的物品進行手檢,阻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各類危險品、違禁品和對安全運營構成潛在威脅的人員進站、乘車,并在職權范圍內按規(guī)定程序對各類危險品、違禁品進行處理,并負責站臺、站廳及出入口公共區(qū)內的安全巡邏等;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書》。
2.5服務期限:招標人首次下發(fā)進場通知書中約定時間后12個月。
2.6服務要求:滿足招標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3.2 投標人須具備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且服務范圍至少包括“安全檢查”;
3.3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破產、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投標資格被限制狀態(tài)。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標段投標。
3.5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內(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內)無行賄犯罪承諾,內容應包含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格式見招標文件《承諾書》。
3.6投標人須提供《信用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務”-“失信被執(zhí)行人”-跳轉至“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并提供查詢網頁截圖,有失信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投標人須提供網站查詢打印頁,打印頁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fā)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獲取招標文件
獲取文件時間: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1日(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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