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大渡河公司金川水電站庫底清理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金川水電站位于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縣、馬爾康市境內,壩址距下游金川縣城約13km,是審定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電規(guī)劃調整報告》中的第6個梯級電站,上游與雙江口水電站相銜接,下游為安寧水電站。工程場址位于大渡河右岸支流新扎溝匯合口以上長約1km的河段上。自工程區(qū)沿國道G248線北行36km至紅旗橋、后接國道G317線可到達成都,壩址處距成都全長約425km,對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電站采用壩式開發(fā),開發(fā)任務以發(fā)電為主、對上游雙江口水電站反調節(jié),并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壩址控制流域面積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徑流量160.5億m3。水庫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庫長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庫容4.88億m3,為日調節(jié)水庫;擬裝機容量為860MW,安裝4臺215MW混流式水輪發(fā)電機組,與雙江口水電站聯(lián)合運行年發(fā)電量34.79億kW·h,年利用小時數(shù)3883h。
根據(jù)《水電工程水庫庫底清理設計規(guī)范》,結合金川水電站實際情況及水庫運行方式的特點,本工程主要對庫區(qū)2253m以下影響淹沒范圍進行清理。
2.1.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為金川水電站水庫淹沒區(qū)的水庫庫底清理中的一般清理工作。
本項目應完成的工作內容為清理金川水電站圍堰截流水位(2200m)以上正常蓄水位(2253m)以下的水庫淹沒區(qū)建(構)筑物清理、林木清理等,具體如下:
(1)建(構)筑物清理
金川水電站建筑物、構筑物清理包含房屋、圍墻、電力、通訊、抽水站、小型電站和白塔等。
(2)林木清理
林木清理包括園地、林地中的各類林木,零星樹木及其殘余的易漂浮物。
2.1.3其他: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合同簽訂生效后2個月,計劃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實際以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建筑物工程施工或構筑物工程施工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建筑物工程施工或構筑物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工作經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建筑物工程施工或構筑物工程施工項目的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技術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技術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技術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1-24 1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2-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