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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 |
進度 |
吳涇電廠黃浦江防汛墻改造工程總承包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 年12 月30 日完工,如有調整,則按合同簽訂生效日為準。 |
2.2 招標范圍
標段名稱 |
數(shù)量 |
招標范圍 |
技 |
工期要求/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信息服務費 |
吳涇電廠黃浦江防汛墻改造工程總承包 |
1 批 |
根據(jù)《上海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黃浦江中上游經營性專用岸段堤防設施加固改造工作的通知》滬汛辦〔2024〕22 號文件內所有要求,黃浦江中上游經營性專用岸段需在 |
詳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 年12 月30 日完 |
上海市閔行區(qū)龍吳路5060 號 |
10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shù)和數(shù)量,具體參數(shù)、數(shù)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吳涇電廠黃浦江防汛墻改造工程總承包 |
(一)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9.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二)投標人專 項資格要求 1.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巖土工程勘察甲級及以上資質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說明:若投標人為聯(lián)合體,則聯(lián)合體各方按聯(lián)合體分工提供各方相對應的資質證明); 2)勘察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且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3)設計負責人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且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5.擬派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應具有有效的安全資格證書; 6.本標段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25 年4 月30 日至2025 年5 月8 日17 時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