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峽江 70MWp 光伏發(fā)電項目已由吉安市發(fā)展 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項目統(tǒng)一代碼為:2018-360700-44-02-026934)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企業(yè)自籌(資金來源),出資 比例為 8:2,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外送線路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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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標段名稱:外送線路 EPC 工程
2.1 項目地點: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水邊鎮(zhèn)、金坪鄉(xiāng)
2.2 計劃工期:計劃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開工,計劃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完工且具備帶電條件,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jiān)理人通知為準。
2.3 項目規(guī)模: 70MWp
2.4 招標范圍:采用 EPC 項目總承包。
2.4.1 勘察設計工作應包含但不限于此:
勘察設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設計范圍內起于擬建峽江光伏升壓站出線間 隔構架絕緣子至眾村 220kV 變電站的線路工程、眾村 220kV 變電站 110kV 擴建進線間隔(含電氣一、二次及遠動、繼電保護、通信等) 等初步設計階段(含審查) 、施工圖設計階段(含評審) 的勘察設計以及竣工圖編制及技術服務工作等。所有設計需滿足電網公司入網標準和相關要求。所有土建工程檢樁驗槽以及與設備\材料采購相關技術文件編制等。
2.4.2 外送線路、對側間隔范圍內電氣、土建、安裝、通訊工程、水保、環(huán)保施工及其 相關調試、驗收工作應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設計、供貨范圍內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裝工程 施工、電氣試驗(含特殊試驗)及其相關調試、驗收工作;通信通道業(yè)務的安裝調試(包含 升壓站及對側間隔二次設備通信室配線架的熔纖、通信通道開通調試、上傳調度數據網、遠動信息的業(yè)務通道開通及調試符合江西電網公司調度要求);
2.4.3 供貨范圍應包含但不限于此:110kV 送出線路(包含通訊系統(tǒng))、塔基、附屬設 施及標識(按電網公司標準編號并掛標識牌) 、對側間隔所需的設備和材料的供貨, 以及施工所需的其它相關材料。
2.4.4 征地手續(xù)、征林手續(xù)、青苗賠償(含后期覆綠)、協(xié)調地方關系、電網關系、處 理群眾利益和有關投入運行所需的手續(xù)等及相關費用范圍應包含但不限于此:青苗賠償、征 地賠償以及所有涉及到的賠償;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協(xié)調;與地方林業(yè)、國土、水利、環(huán)保、 公安等相關政府部門的關系協(xié)調及發(fā)生的費用;與地方供電局、縣局直屬職能部門的關系協(xié) 調以及線路驗收整改協(xié)調, 包括由此發(fā)生的供電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加班費用、停送電資料 報備及停電相關手續(xù)辦理,負責設計成果的所有評審;負責征林征地手續(xù)的辦理(投標文件技術方案中需明確具體保工期節(jié)點的專項協(xié)調方案)。
2.4.5 負責與電網公司和當地電力主管部門的協(xié)調及手續(xù)辦理(包含涉網安全驗收及相關費用)。
2.4.6 包括不限于取得跨越昌吉贛高鐵 1 次、京九鐵路 1 次、G105 國道 1 次、鉆越±800kV 電力線 1 次、跨越 10kV 線路 15 次、跨水系 3 次、跨一般公路 15 次、跨村道 15 次、跨低 壓及弱電線路 12 次等的許可手續(xù)文件及協(xié)調電網停、送電等重點工作需取得相關專項報告 及線路通道需進行樹木砍伐需取得林業(yè)部門的批復報告,投標方支付由此引發(fā)的相關費用。
其它可能發(fā)生的變化,由投標人綜合考慮,相關費用包含在總報價中。
2.4.7 本工程相關的各階段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環(huán)保、安全設施、職業(yè)衛(wèi)生、電 力質監(jiān)站等相關部門的驗收批文) 、安全設施標準化、消缺、試運行、轉商業(yè)運行、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最終達到國網驗收要求及公司達標投產要求。
2.4.8 工作范圍為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設計、設 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質量監(jiān)督、施工許可證辦理、水保、 安全設施、環(huán)保、土地復墾、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驗收等所有工程階段內容、竣工驗收以 及本工程實施過程當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等, 本工程項目相關方面的工作內容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相關費用均已含在投標人報價中。
2.4.9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yè)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的記載為準。
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的記載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及業(yè)績條件, 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服務能力。
3.1 投標人須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資質要求:
3.2.1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勘察資質:
(1)工程勘察 (工程測量) 專業(yè)乙級及以上
3.2.2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設計資質:
(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3.2.3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至少一項施工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4 投標人須具有承裝三級及以上和承試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5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近 5 年投標人應具有 2 個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 EPC 工程投運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完)工類證明材料等,國外業(yè)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3.4 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聯(lián)合體各方均需滿足)。
3.5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 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 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
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B 證;
(3)在合同實施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4)具有從事類似項目管理工作經歷, 并具有 1 個及以上 110kV 級及以上輸電線路施工項目經理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材料、竣 (完)工類證明材料等, 國外業(yè)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及本項目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
聯(lián)性文件等)。
3.6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 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協(xié)議中 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yè)績, 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lián) 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 并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 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由 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 身份證明或
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guī)定。
(1)聯(lián)合體中的勘察設計單位應滿足3.2.1 和3.2.2 要求,近5 年須具有2 個及以上 110kV 級及以上輸電線路 EPC 工程或設計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國外業(yè)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2)聯(lián)合體中的施工單位的應滿足 3.2.3 至 3.2.5 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10kV 級及以上輸電線路 EPC 工程或施工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完)工類證明材料等,國外業(yè)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3.7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
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8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3.8.1. 近 三 年 內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 ”,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8.2.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
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8.3.按照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復核, 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 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03 月 26 日至 2024年 04 月 06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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