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光伏組件能效提升改造項目-2次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各項目所在地 一、招標條件 嘉峪關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光伏組件能效提升改造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集團批復;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嘉峪關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光伏組件能效提升改造項目:工程內容為嘉峪關光伏電站一期10個光伏方陣共計6780塊光伏組件的更換,具體為拆除每個方陣的678塊275W光伏組件,重新安裝678塊330W組件,并按每條支路16塊光伏組件,每個匯流箱2條支路(第15條支路單獨接入第8個匯流箱)的接線方式恢復發(fā)電。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標人企業(yè)注冊基本金2000萬元及以上,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持有國家認定的有資質機構頒發(fā)的ISO9000系列認證書。 2.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考慮到疫情影響等原因,如2019年度財務報表無法提供,也可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財務報表。 3.近3年內(2017年至今)相關光伏安裝、改造等業(yè)績不少于150MW,應答文件商務部分提供合同復印件,作為資格后審的證明文件(資格審查時,不提供合同證明材料的業(yè)績不計入合格業(yè)績數(shù)量)。 4.投標方提供的太陽能光伏組件產品應通過TUV、UL、CE、CQC或其它同等級的國際認證,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投標人選用的光伏組件應當提供具有ISO導則25資質的專業(yè)測試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標準(或IEC標準)的可靠性測試報告,并給出標準號。 5.投標人應提供光伏組件有效的、權威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提供的多晶硅太陽能光伏組件轉換效率要求不低于16.7%(以組件檢驗證書為準)。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7.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被責令停業(yè),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等問題,近三年內投標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承攬工程未發(fā)生因投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事件,無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資質或業(yè)績的情況。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10.法律、行政法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上述提及的各種證照和資質業(yè)績證明材料(清晰的復印件、掃描件)須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開標時遞交,若遞交的材料不滿足上述要求將視為存在重大偏差。關于是否存在消極事由的證明,優(yōu)先提供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此證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關承諾自證聲明,對此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的,如經評標發(fā)現(xiàn)存在相關消極事由,將視為不滿足招標資格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而被否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10-29 09:30到2020-11-04 12: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10-29 09:30到2020-11-04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