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羨生態(tài)旅游度假區(qū)停車場項目P1地塊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興市陽羨生態(tài)旅游度假區(qū)停車場項目已由宜興市行政審批局以宜行審投備(2021)59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蘇陽羨旅游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P1地塊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宜興市張渚鎮(zhèn);
2.2工程規(guī)模:/;
2.3招標范圍:圖紙范圍內的內容,包括游客服務中心的土建、安裝,室外停車場配套設施(大型土石方、道路、雨污排水、交通、景觀、綠化),智能化工程;
2.4工期要求:16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2月22日,計劃竣工日期:2023年7月31日;
2.5合同估算價:約5200萬元;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質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2.9主要材料設備參照(或相當于)品牌: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確的品牌外,歡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譽度、質量、性能、技術指標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產品參加,但必須在招標答疑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向招標人提出,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招標人認為合理的,將以招標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標人予以增加。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投標人類似業(yè)績:自20
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在3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項目,須同時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簽字蓋章認可),③招標工程的中標通知書(中標結果可在政府公共資源交易網站查詢)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合同備案手續(xù)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合同歸集系統(tǒng)”中的合同登記信息(可以提供網上合同備案系統(tǒng)或合同歸集系統(tǒng)的截圖)作為證明材料。前述材料請投標企業(yè)從誠信庫獲取并編入投標文件;其有效性由評委認定。若有質疑、投訴等情況時,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在需要原件核查時能提供原件,如無法提供,該業(yè)績不予認可。同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指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4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原件掃描錄入誠信庫,編制投標文件時從誠信庫獲取相關信息),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xù)聘的項目負責人投標。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自2021年2月16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2自2022年2月16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11月16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4自20
2月16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3.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4.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9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15日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興市陽羨生態(tài)旅游度假區(qū)停車場項目已由宜興市行政審批局以宜行審投備(2021)59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蘇陽羨旅游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P1地塊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宜興市張渚鎮(zhèn);
2.2工程規(guī)模:/;
2.3招標范圍:圖紙范圍內的內容,包括游客服務中心的土建、安裝,室外停車場配套設施(大型土石方、道路、雨污排水、交通、景觀、綠化),智能化工程;
2.4工期要求:16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2月22日,計劃竣工日期:2023年7月31日;
2.5合同估算價:約5200萬元;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質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2.9主要材料設備參照(或相當于)品牌: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確的品牌外,歡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譽度、質量、性能、技術指標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產品參加,但必須在招標答疑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向招標人提出,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招標人認為合理的,將以招標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標人予以增加。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投標人類似業(yè)績:自20
3.2.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指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4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原件掃描錄入誠信庫,編制投標文件時從誠信庫獲取相關信息),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xù)聘的項目負責人投標。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自2021年2月16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2自2022年2月16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11月16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4自20
3.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4.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9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15日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qū)后查閱公告
聯(lián)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郵 箱: 1051008819@qq.com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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