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智慧展廳改造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智慧展廳建設工程項目位于生產指揮中心大樓1層,展廳長度約20米,寬度約13米(含立柱及異形區(qū)域在內),項目總建筑面積260平方米,包含展示項目的深度設計、工程施工、保險、材料設備采購與安裝、展示內容制作、調試、試運行、配合驗收和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保修服務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展區(qū)所有展示內容及完成這些展示配套的環(huán)境、拆除、裝飾裝修、給排水及消防、暖通、電氣工程施工、維保培訓等內容,達到項目最終展廳要求的全套齊備完整的建設工程。工期:100個日歷天,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和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展覽館或展廳或博物館等類似展廳裝飾裝修合同業(yè)績2份(面積不低于300平米或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展覽館或展廳或博物館等類似展廳裝飾裝修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1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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