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 遼寧省大連瓦房店市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 紅沿河核電2025年一、二期取水口明渠清淤項目 已通過 審批 ,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 ,招標人為 遼寧紅沿河核電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和計劃工期
項目行業(yè)分類港口航道
項目規(guī)模:本次一期、二期取水口明渠區(qū)域淤泥清理。清淤工程量暫估算為3萬m³(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測量機構在清淤前后進行水深測量,以清淤前后的水深圖為工程量計量依據)。
招標內容與范圍:清淤工程量:清淤工程量暫估算為3萬m³(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測量機構在清淤前后進行水深測量,以清淤前后的水深圖為工程量計量依據)。 淤泥傾倒地點:暫定為營口鲅魚圈(約 45 海里)。乙方負責辦理傾倒許可證,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施工準備、現(xiàn)場實施和終止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淤泥處理方式:海洋傾倒,按照許可證要求將淤泥傾倒至指定海域,乙方需保留航行軌跡記錄。 乙方需進行泥土取樣化驗。 乙方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傾倒許可證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提供必要資料。完成本項目竣工資料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圖紙、隱蔽工程資料、竣工報告、驗收記錄等。
計劃施工工期:退出夏季冷源保障期起至進入下一個夏季冷源保障期前。大致清淤作業(yè)時間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根據甲方布設和拆除攔污網進度,以甲方通知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 基本資格: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公司;投標人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處于有效期內。
- 資質要求:應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 財務要求: 不得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情形,提供2021~2023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
- 同類工程經驗(業(yè)績)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完成1項合同工程量≥1.0萬m³同類海上清淤項目業(yè)績(同類項目是指港口、航道采用絞吸泵工藝的清淤項目),須提供合同文本(應包括合同封面頁、合同內容頁、簽訂日期頁、簽字蓋章頁)及與該合同所對應的施工組織方案、驗收報告或驗收證明。提供文件不能充分證明符合上述業(yè)績要求的,視為不滿足要求。采購技術規(guī)范書中如與此要求不一致,以此為準。
- 信譽要求: (1)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2)未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3)未被中國廣核集團取消或禁止參與投標且處于有效期。
- 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yè)),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上述證書均在有效期內。項目經理必須為投標人的在崗人員,以注冊建造師證書上的注冊單位為準。
(2)其他人員要求:專職安全員需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注:投標人應慎重安排符合招標公告中要求的人員擔任項目經理,確認相應人選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除合同條款約定的情形外,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項目經理原則上不允許更換;合同簽訂前發(fā)現(xiàn)相應人選不滿足資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崗的,招標人將依法取消中標候選人/中標人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對可能造成的損害要求賠償。
- 其他要求
(1)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
(2) (其他特殊要求):/ 。
(3)其他通用資格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款。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獲取招標文件的開始時間: 2025年02月08日 17時00分 ;截止時間:2025年02月17日 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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