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兩礦生產服務中心2024年醇基燃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包次,招標貨物名稱、數量、交貨期及交貨地點,具體情況見下表:
序號 |
貨物名稱 |
單位 |
數量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
1 |
醇基燃料 |
kg |
750,000 |
合同簽訂后20個月內按需分批供 |
黑岱溝露天礦各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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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醇基燃料 |
kg |
500,000 |
合同簽訂后20個月內按需分批供 |
哈爾烏素礦各食堂 |
|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投標產品制造商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許可證經營范圍須包含危險貨物運輸第3類);如投標人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則須有相應與之配送合作的單位,并提供投標人與合作單位的合同或協(xié)議、合作單位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0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醇基燃料的銷售合同業(yè)績2份,且單個合同金額不小于12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或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本項目制造商、代理商均可投標。若授權代理商投標,代理商須提供醇基燃料或甲醇的生產廠家出具的有效授權證明。接受代理商投標的,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2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