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能源發(fā)展公司2024年浙江整市(縣)第一批(90MWP)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40605795,招標人為國能(浙江)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浙江)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建設分布式光伏EPC項目預估建設總容量不超過90MWp,不超各標段建設容量,全部采用580Wp及以上單晶硅組件。
項目采取整體招標方式,分項目分批次實施的原則,每個項目需通過 浙江公司投資決策程序后方可實施,本項目共分三個標段,限中一個標段,本標段為第三標段:
第三標段,在浙江省紹興市、湖州市、嘉興市、金華市范圍內分布式光伏項目預計建設容量42MWp。目前有紹興市浙江冠昌服裝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EPC(2.5MWp)、浙江永瑞建材有限公司二期分布式光伏EPC(2.5MWp),湖州市浙江特富煒業(yè)熱能設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EPC(2.84MWp),嘉興市浙江特富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EPC(5.17MWp),金華市浙江海德葆工業(yè)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EPC(3.23MWp)正在洽談,屋頂方有回收風險,需要投標方協(xié)助進行資源獲取。計劃建設彩鋼瓦屋頂高壓BIPV形式容量2MWp、彩鋼瓦屋頂低壓BIPV形式容量8MWp(含加固260t)、彩鋼瓦屋頂高壓形式容量18.5MWp(含加固340t)、彩鋼瓦屋頂低壓形式容量1.2MWp、混凝土屋頂高壓形式容量9.8MWp(儲能2MW/4MWh)、混凝土屋頂低壓形式容量2MWp、車棚光伏容量0.5MWp,項目最終根據投決批復情況,以建成運營的實際容量為準,總容量不超過42MWp,不超過標段合同總價格。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負責標段3整縣(市)范圍內滿足發(fā)包人光伏建設要求的現有包括其他的屋頂資源獲取,負責與屋頂方的協(xié)調、收資洽談、現場勘查,確保屋頂資源條件符合 新能源光伏項目投資決策要求。負責光伏建設項目的接入方案審批、廠房加固、光伏電站建設、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等、組件水清洗系統(tǒng)、屋頂爬梯(含垂直生命線防墜裝置)、屋頂臨邊圍欄及采光帶周邊警示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計審查、設備購置、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定值計算及整定、試驗及檢查測試、新能源集控中心就地側接入及調試(視頻監(jiān)控及生產數據接入平臺)、系統(tǒng)調試、涉網調試(包括電能質量檢測等國網要求的相關工作)、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xù)、調度及供電手續(xù)、消缺、培訓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工程驗收(包含光伏項目所需的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負責每個光伏項目建設過程相關手續(xù)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簽訂電網三方供用電協(xié)議、購售電協(xié)議、并網手續(xù)等。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阻工協(xié)調、政策處理等工作。
本期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簽訂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簽訂的各分項合同履約完成或合同簽訂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累計簽訂標段項目金額達到中標總金額,該合同項下已簽訂的具體項目的合同至該項目履約結束為止。
單個項目自開工批復之日起3MW以下90日內實現全容量并網,3MW及以上120日內實現全容量并網。
(1)本項目為整體招標,所有子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國家能源投資集團集團浙江電力有限公司投資決策為準。招標人有權就標段范圍的分類項目容量進行調劑,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2)本項目按實際并網容量據實結算,標段3容量不超過42MWp,自簽訂之日起至2個月內每個標段投標人須至少協(xié)助招標人完成5MWp容量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fā)合同簽訂,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本合同,投標人請評估自身履約能力,謹慎報價。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國內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投標人如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項目經理不得兼任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2MWp及以上國內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MWp及以上國內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投標人如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MWp及以上國內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1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24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