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庫布齊沙漠鄂爾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導工程二期項目EPC工程電力電纜、控制電纜、光纜及附件設備已獲批準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內蒙古庫布齊沙漠鄂爾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導工程二期項目位于達拉特旗縣城西側約68km處,場區(qū)面積約3.75萬畝,中心點經緯度坐標為E109°14'2″,N40°22'28″,海拔約1060m~1150m。本項目升壓站接入光伏交流側容量為1000MW,擬新建2座220kV升壓站,4#升壓站采用1回220kV線路接入3#升壓站220kV母線,3#升壓站采用1回新建220kV線路接入電網500kV谷山梁變電站220kV側。場址北側有興巴高速經過,場址周邊有道路穿過,對外交通條件較便利,便于大件設備的運輸安裝。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分為2個標段,具體如下:
標段一:東半場區(qū)及2座升壓站
本標段招標范圍為內蒙古庫布齊沙漠鄂爾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導工程二期項目電力電纜、控制電纜、光纜及附件采購標段一(主要包括東半場區(qū)及2座升壓站,東半場區(qū)約占光伏場區(qū)總容量50%)所需的35kV電力電纜、35kV電纜附件、通信電纜、低壓控制電纜(屏蔽雙絞線)、光伏專用線纜、低壓交流電纜、低壓直流電纜、電纜附件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運輸、交貨、監(jiān)督和指導現場安裝、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以及現場安裝調試階段的質量檢查、試驗、試運行、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等技術服務工作。
形成與本工程相關的3項發(fā)明專利、6項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合同范圍內全套設備的數字化交付。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須以本項目建設單位為第一權益單位。
標段二:西半場區(qū)
本標段招標范圍為內蒙古庫布齊沙漠鄂爾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導工程二期項目電力電纜、控制電纜、光纜及附件采購標段二(主要包括西半場區(qū),約占光伏場區(qū)總容量50%)所需的35kV電力電纜、35kV電纜附件、通信電纜、低壓控制電纜(屏蔽雙絞線)、光伏專用線纜、低壓交流電纜、低壓直流電纜、電纜附件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運輸、交貨、監(jiān)督和指導現場安裝、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以及現場安裝調試階段的質量檢查、試驗、試運行、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等技術服務工作。
形成與本工程相關的2項發(fā)明專利、5項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合同范圍內全套設備的數字化交付。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須以本項目建設單位為第一權益單位。
2.3 交貨要求
(1)交貨時間:計劃于合同簽訂后10天內首批交貨,交貨期間內交貨進度須連續(xù)均衡,并需滿足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各項發(fā)明專利及實用新型專利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受理,項目竣工前完成授權。數字化交付需在設備到貨后2個月內按要求完成交付。
(2)交貨地點:各光伏電站施工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
(3)交貨條件:車板交貨,即投標人負責將貨物運抵招標人指定的項目現場交貨,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招標人前的所有手續(xù)、費用和風險,由招標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投標人的車板上將貨物卸至指定地點。
投標人可同時投標2個標段。同一投標人允許同時中2個標段。中標人須與招標人指定的單位簽訂合同。
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供貨時間,投標人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各標段要求相同)
本次各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企業(yè)。
(2)業(yè)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具有不少于2項國內電纜供貨業(yè)績(單項合同供貨內容同時包含35kV電力電纜、35kV電纜終端、控制電纜、光纜的,視為1項業(yè)績)。投標人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能反映供貨范圍及技術參數的合同頁、合同簽字蓋章頁)。
(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4)財務要求:2022年、2023年財務無連續(xù)虧損,須提供2022年、202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4年8月13日9時整至2024年8月20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