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朔鐵路機務公司2024年8月份智能無人裝車機車輔助駕駛系統(tǒng)設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貨物需求一覽表
序號 |
貨物名稱 |
單位 |
數(shù)量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址 |
1 |
智能無人裝車機車輔助駕駛系統(tǒng)(機車車載設備) |
套 |
12 |
合同簽訂后60天內交貨 |
新朔鐵路機務公司點岱溝 |
2 |
智能無人裝車機車輔助駕駛系統(tǒng)(準能選煤廠裝車站與哈爾烏素選煤廠裝車站地面設備) |
套 |
2 |
合同簽訂后60天內交貨 |
新朔鐵路機務公司點岱溝 |
3 |
智能無人裝車機車輔助駕駛系統(tǒng)(黃玉川煤礦選煤廠裝車站地面設備) |
套 |
1 |
合同簽訂后60天內交貨 |
新朔鐵路機務公司點岱溝 |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機車輔助駕駛(操作)系統(tǒng)銷售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履約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6 12: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