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MW漁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升壓站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立項情況:已完成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河北省滄州市海興縣
工程內容及規(guī)模:海興 258MW 漁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升壓站【不含光伏場區(qū)工程及送出工程,與光伏場區(qū)工程分界為 35kV 開關柜下口(35KV 集電線路接線及集電線光纖熔接由光伏產區(qū) EPC 總承包負責),與線路工程分界為 220KV 升壓站內線路PT(與站外送出工程第一級塔之間的架線包含設備接引線及光纖熔接由送出線路工程 EPC 總承包負責)】
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 升壓站所需材料采購供貨(不包含發(fā)包方供貨)、土建及安裝施工(含消防、施工用水、施工用電輔助工程、清表工作等)、設備單體調試、消缺、性能試
驗、技術和售后服務,進行項目整體調試試驗及檢查、全站全容量 72 小時試運行、整套系統(tǒng)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
(2) 進場道路、升壓站的土建施工及驗收;
(3) 工程所需全部設備及材料卸車、二次倒運、保管,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預制艙運抵施工現場,投標人負責在預制艙供應商的現場指導下完成艙體就位、艙體連接、設備艙內安裝、包括預制艙內外的全部電纜接線工作。
本工程預制艙外的設備,包括主變,中性點成套設備、避雷器,就地屏柜等由投標人負責現場安裝。主變設備由招標人安排供應商基礎交貨,其他設備、預制艙車板交貨。
(4) 在發(fā)包人的協助下完成并網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調度命名編號及調度用一次系統(tǒng)圖(電網公司下發(fā))、并網發(fā)電許可證明、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反送電文件、購售電合同、計量相關設備檢測、并網檢測、并網驗收等)及項目驗收,并承擔相關費用;
(5) 配合辦理項目所需的全部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國土、林業(yè)、規(guī)劃、文物、軍事、壓礦、水保、環(huán)保、等文件)。
(6) 負責場地移交后的所有協調工作,承擔可能出現的協調費用。
(7) 配合項目后評價工作。
承包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
試運期間售電收入歸發(fā)包人,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由承包人自理。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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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要求 |
招標文件價格(元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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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興 258MW 漁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升壓站工程 |
詳見 2.1 項目概況 |
2020 年 8 月 15 日開 工,2020 年 11 月30 日前具備并網發(fā)電條件。若因業(yè)主原因造成進場時間延誤, 工期順延。 |
1000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法人資格,具備電力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承裝(修、試)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具有相應的質量、環(huán)境管理、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 投標人 5 年內(2015-2019)至少承攬過 2 個 220kV 及以上等級變電站工程。
(3) 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4) 投標人在近 36 個月內未發(fā)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5) 投標人在近 3 年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況。
(6) 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獨立法人企業(yè)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7) 投標人不得為聯合體。
(8) 項目經理資格:
須為投標人在編的注冊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明文件并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項目經理須擔任過 2 個變電站工程建設項目經理職務,且其中一個工程為
220kV 及以上變電站。
4. 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0 年 7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