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0-2021年電池共用管理器集中采購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 ||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0-2021年電池共用管理器集中采購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0-2021年電池共用管理器集中采購招標項目,(招標編號:HBXT2020-102160 ),項目資金由招標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 1.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0-2021年電池共用管理器集中采購招標項目,采購四端口、六端口電池共用管理器,共計7019套,端口數(shù)約為29990個,采購估算金額為1499.5萬元(不含稅)。 1.2 本項目為集中招標,中標人數(shù)量3個,第1名中標份額占比50%,第2名中標份額占比30%,第3名中標份額占比20%。 1.3 供貨地點:湖北省內(nèi)14個地市。 1.4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5 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不含稅單價最高限價為500元/端口,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 獨立的法人,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2)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jīng)營范圍應覆蓋本項目所涉及內(nèi)容(類似開關電源產(chǎn)品)。 (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 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投標人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招標人要求 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chǎn)狀態(tài)的; (3)被暫?;蛉∠稑速Y格的; (4)財產(chǎn)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5)在最近三年內(nèi)騙取中標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內(nèi)因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被解除合同/協(xié)議,或取消供應商資格的; (7)投標人為“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2.3 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具備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類似項目業(yè)績,同時應當滿足: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至少在省級公司已簽署電池共用管理器的銷售合同且合計銷售業(yè)績不低于100萬元。(注:所有業(yè)績證明提供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額頁、標的頁、簽章頁等)的掃描件及結算單據(jù),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訂單及結算單據(jù)。結算單據(jù)包含發(fā)票或往來銀行憑證)。 2.4 檢測報告 投標人提供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產(chǎn)品具體型號的功能(支持鉛酸+梯次電池+新鋰電+鈦酸鋰任意端口混用)測試報告(鉛酸+梯次電池、梯次電池+新鋰電:兩種組合的測試結論必須包含,梯次電池及新鋰電均為磷酸鐵鋰電池)。 2.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必須符合的要求。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1凡有意參加者,2020年10月13日17時00分至2020年10月19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同下)根據(jù)操作手冊進行注冊、報名、下載招標文件及投標。 4.2報名通過的投標人登錄系統(tǒng)進行招標文件的購買,每套售價人民幣伍佰元(¥500 元)整,通過銀行轉(zhuǎn)賬(支付寶)繳納購買招標文件費用,售后不退。 項目聯(lián)系人:劉經(jīng)理
咨詢電話:010-52883525
手機:13681557910(微信同號)
郵件:2070897976@qq.com
未曾在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說明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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