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大連市莊河海域海上風電場址II(300MW)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咨詢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大連船舶海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大連市莊河海域海上風電場址II(300MW)項目已開工建設,容量30萬千瓦。全過程質量控制咨詢服務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依據國家、電力行業(yè)現行的有關質量評價的標準規(guī)程和相關規(guī)定,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工程建設各階段的重要部位、關鍵工序、主要試驗檢驗項目進行全過程工作指導,并進行工程質量控制咨詢、專項評價及工程質量評價,并出具專項評價及工程質量評價報告,使本工程具備申報中國電力優(yōu)質工程和國家優(yōu)質工程獎的的質量符合性條件,指導委托人工程實現“創(chuàng)中國電力優(yōu)質工程,爭創(chuàng)國家優(yōu)質工程獎”的質量目標,具體技術要求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大連市莊河海域海上風電場址 II(300MW)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咨詢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大連市莊河海域海上風電場址 II(300MW)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咨詢服務)的投標 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應具有由中國電力建設企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評價單位能力資格等級證書(電源甲級);
3.2.2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應有2個100MW及以上風電工程或1個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工程質量控制咨詢服務或工程質量評價業(yè)績(含執(zhí)行中業(yè)績,投標人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4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0日17:00止。(北京時間)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