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部車輛維修服務框架呼和浩特、包頭、巴盟標段(2年)招標公告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 1 項目地點: 內(nèi)蒙古呼和浩特市、包頭、巴盟。
2.2 機組容量:84.83MW。
2.3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 2 年。
2.4 招標范圍:包括所屬蒙西新能源事業(yè)部公務用車、前期車輛、大元山風電場、懷朔風電場、萬義隆風、五原光伏電站、圖古風場、那仁風場、別里奇電場、檢修部 1 臺、共計 52 臺車輛維護內(nèi)所有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保養(yǎng)、輪胎、現(xiàn)場故障搶修、備件、材料、 消耗性材料等準備工作,車輛維修以實際結算為主。
3.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 1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良好的財 務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chǎn)狀態(tài),且資產(chǎn)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且在法律上和財務上 獨立并能合法運作,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并滿足如下要求:
3.2 需提供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資質(zhì) (營業(yè)范圍:二類機動車維修及以上) 。
3.3 投標方需要提供近 3 年 (2019 年至今) 不少于 1 份車輛維修委托合同等相關證明文
3.4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供應商履約能力否決投標條款招標文件編制、審查過程中,應在投標人資格條件當中設置以下否決投標條款:
1. 近 三 年 內(nèi)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認定的安全生產(chǎn)失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被列入嚴重失信 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復核,如 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 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5 財務要求:無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 (及以上) 的投標人不得同 時投標;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3.7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zhì)進行審查,資格條 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2年 1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 17 時 (北京時間,下同) 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