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水島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按4×600MW規(guī)劃,一期已建設2×600MW國產超臨界燃煤機組,為滿足江陰經濟區(qū)工業(yè)熱負荷和福建電力負荷發(fā)展需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滿足江陰半島負荷增長需求,加強項目所在的福州南部電網尤其是項目所在的大型化工企業(yè)集中的江陰工業(yè)區(qū)的電源支撐,提高區(qū)域電網供電可靠性,結合工程前期、建設進度,本期擬利用原規(guī)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招標范圍:兩臺機組配套完整的水處理系統(包括預處理系統(含泥水處理系統、原水預處理及泥水處理加藥系統)、工業(yè)水系統、鍋爐補給水處理系統、濃水減量系統、脫硫工藝用水系統和事故應急池系統等),包括建設場地上現有建構筑物拆除、工藝系統設備、電氣系統、控制系統、土建(包括地基處理(不含樁基施工)、深基坑支護設計及施工、建筑、結構、裝飾裝修等、道路地坪)、照明、防雷、接地、通訊、給排水、消防、采暖通風、景觀綠化等功能的勘察、設計、設備供貨、安裝、調試、試驗檢測(不含樁基檢測及現場第三方土建實驗室包含項目的檢測實驗)、管理、檢查、竣工、試運行、消缺、投入正式運行、性能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檔案建立等,同時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標識標牌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全廠事故應急池系統包括應急事故切換井及切換設備、應急事故水池和水泵及附屬設備、閥門、管道等設施的設計、供貨、施工、安裝、調試。
計劃工期:計劃于2023年9月30日開工, 2025年1月30日制出合格水。(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簽發(fā)的開工令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電力行業(yè)(火力發(fā)電)專業(yè)甲級設計資質證書;或環(huán)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環(huán)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水污染防治工程類)。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5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燃煤發(fā)電機組水島或水務中心EPC總承包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燃煤發(fā)電機組水島或水務中心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燃煤發(fā)電機組水島或水務中心EPC總承包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燃煤發(fā)電機組水島或水務中心EPC總承包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0-0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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