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1 項目簡介:本項目招標人為韓城第二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廠內火車煤牽引內燃機車、推煤機、裝載機等柴油使用。
2.3 數量: 500 噸(大寫:伍佰噸)(注:本次招標數量為 2 年暫估使用量,最終供貨量以合同期內 該廠實際生產需要量為準, 據實結算。合同單價包含稅率為 13%的增值稅稅金、運輸費用、裝卸費用、保險費等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費用。)
2.4 技術規(guī)格: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5 交貨地點:韓城第二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場區(qū)域。
2.6 供貨期限: 2023 年 11 月 01 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如還未簽訂新合同,經甲方同意后可續(xù)簽合同, 但供貨總量不超過預估總量)。合同簽訂后需方根據需要提前 2 天通知, 供方 2 天內到貨。
2.7 車輛要求:運輸車輛全部為國五及以上罐車車輛。
2.8 招標范圍:
序號 |
材料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預估數量 |
1 |
柴油 |
0 號 |
噸 |
400 |
2 |
柴油 |
-20 號 |
噸 |
100 |
2.9 合同簽訂:
本標段按照有效投標價格從低到高推薦 2 名中標候選人,與有效投標價格最低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
2.10 價格系數:
本次招標根據投標價格確定價格系數, 價格系數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結算價格根據掛牌價格調整, 詳見第四章附件 4:合同結算價格和付款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及業(yè)績條件,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3.1.1.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或其他組織。
3.1.1.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1.3 投標人須提供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許可證(如第三方運輸需提供簽訂的有效運輸合同協議、第三方道路運輸許可證)。
3.1.2 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 3 年內(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標截止日期)至少有 1 項汽油或柴油供貨業(yè)績,須提供有效的業(yè)績合同復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關鍵內容頁和簽字蓋章頁)。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單范圍內,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2.2 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2.3 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2.4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復核,如存在違 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3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 年 09 月 26 日 00 時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7 時 (北 京 時 間 , 下 同 )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