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舟曲100兆瓦集中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建設地點:甘肅舟曲 100 兆瓦集中式光伏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建設 場地所在地位于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縣, 利用舟曲縣巴藏鎮(zhèn)上巴藏村、后背山村村建設光伏電站及配套工程。項目緊鄰 G345 國道,距離舟曲縣城 30 公里。
建 設 規(guī)模 : 本 招 標 項 目 光伏 區(qū) 建 設 容量 交 流側 為 100MW(直 流側 為 128.27MWp),35kV 集電線路、110kV 升壓站(含 10MW/20MWh 儲能)及其附屬工程、 110kV 送出工程及對側間隔。
工期:項目建設工期不超過 12 個月,計劃 2023 年 12 月開工(具體以發(fā)包人通知為準),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光伏廠區(qū)全容量并網。
現甘肅舟曲 100 兆瓦集中式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項目建設的需要, 招標人決定通過公開招標人方式選擇承包人。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包括除監(jiān)理外的其它所有工程范圍前期合法合規(guī)手 續(xù)、勘察設計、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網、對外協(xié)調、檔案驗收、達標投產、 竣工驗收等全部工作。主要為光伏區(qū)、35kV 集電線路、10kV 施工變及外來電源 系統(tǒng)、110kV 升壓站及儲能設備、110kV 送出工程及對側變電所新建間隔五大部分。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 工程施工范圍
a、建筑土建類: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臨時建筑(包括臨時用電、臨時 用水)、永久建筑、設備基礎(組件、逆變器、箱變、35kV 集電線路、110kV 升壓站及儲能設備、110kV 送出工程對側變電所新建間隔等所有設備基礎)、電纜開挖地埋回填、電纜標示樁、所有溝槽排水設施、水環(huán)保施工、檢修通道、永久 及臨時安全標識標牌、設備標識標牌、道路安全防撞設施、設備及光伏區(qū)安全圍欄、升壓站進站道路及地面硬化、進場及場內道路新建與改造及其附屬工程;
b、機電安裝類:包括但不限于太陽能支架及組件安裝、逆變器、 35kV 集電 線路、廠用電、110kV 升壓站、儲能、110kV 送出工程及對側變電所新建間隔電 氣一次二次接線調試、電纜敷設、電纜橋架、電氣設備安裝、電站監(jiān)控系統(tǒng)、防 雷接地部分、光伏場區(qū)系統(tǒng)內的設備單體調試和整體聯調, 所有設備材料現場卸貨、抽檢及保管、(二次)倒運;
c、檢測及試驗: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橋梁檢測、混凝土、鋼筋、組件、逆 變器的檢測, 電纜、儲能設備、電力一二次設備等電氣設備、涉網設備材料的試 驗;計量檢定,防雷接地等電力行業(yè)規(guī)程規(guī)范所要求的全部試驗項目;抽取部分 光伏組件進行第三方檢測;如國家要求以上檢測中必須由發(fā)包方委托檢測,檢測單位由發(fā)包方指定,費用包含在 EPC 合同中。
2.2.2 設備采購范圍
本工程施工范圍內工程建設所需的設備及材料的供貨、設備監(jiān)造(組件和逆 變器除外)、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驗收、功能試驗及倉儲保管均由 承包人負責。主要電氣設備采購的品牌需得到發(fā)包人的認可(涉網設備需滿足電 網公司要求),如發(fā)包人指定設備品牌型號的,依據發(fā)包人指定采購,如設備品 牌沒有指定, 則承包人在發(fā)包人集團公司合格供應商目錄中選用, 并提供備品備件。本工程包含的主要設備和材料:光伏組件、光伏組件支架、匯流箱、逆變器、 110kV 升壓站設備、箱變、儲能設備、集電線路材料、送出工程及對側間隔材料、 橋架電纜及電纜附件、電纜保護管、防雷和接地材料、電氣一次設備、電氣二次 設備、涉網設備、監(jiān)控系統(tǒng)(含視頻監(jiān)控)、并網線路工程相關設備和材料的備品備件等。
組件、逆變器供貨作為暫估價項目, 采購方式為甲定乙供, 由發(fā)包人在中標單位中指定, 承包人需在平臺采購, 采購價格按平臺最新價格予以調整。
2.2.3 其他范圍
1)設計范圍:本工程的全部設計,包括但不限于:
a、對項目建設用地進行摸排,了解可利用權屬,與權屬業(yè)主進行商務洽淡,確定建設意向。進行現場實地踏勘。
b、完成施工圖紙設計(含水保及環(huán)保設計),并配合完成評審。配合獲取電力接入系統(tǒng)批復,完成項目備案,確保項目及時開工。
c、完成場址勘測、設備技術規(guī)范書、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安全設施 設計專篇編制;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現場工代服務工作。承包人需按照滿足光伏電站建設相關規(guī)定進行設計。
d、設計方案以發(fā)包人、監(jiān)理單位意見為準。
2)合規(guī)性手續(xù)及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項目前期批復文件(接入方案 編制、電力接入批復、項目備案、送出核準、國土房產、林業(yè)、牧草地、安全穩(wěn) 定、地災、軍事、文物、農田、防洪、環(huán)評水保、節(jié)能、壓覆礦、自然保護區(qū)等 手續(xù)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專項驗收及報告、開工手續(xù)、土地租賃圖紙審 查、防雷檢測、水環(huán)保監(jiān)測、消防、并網驗收、達標投產、檔案驗收、竣工驗收、 生產移交驗收協(xié)調和配合及所有對外關系處理。所有設備單體調試及并網聯調等
為使電站順利并網工作,直至最終達到發(fā)包人驗收移交條件。
3)補償:臨時及永久征地補償(完成征租地及臨時補償包含征地土地面積 相對應部分的征租地費用、征地相對應所有土地的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林 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草地補償費、壓覆礦補償費、草地植 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費、復墾保證金的支付等)、桿線遷移補償、地面附著物清理及補償、施工期對當地道路橋梁及建筑物損壞賠償等。
4)承包人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規(guī)費和稅金。稅金包含不限于工程建設期間土地使用稅。
本合同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合規(guī)性手續(xù)辦理(最終辦理項目以建設項目地要求為準)、設計、設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安全設施、水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等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項目竣工驗收、 項目移交前全部工作內容。試運行驗收、尾工缺陷消除及竣工驗收;包括出線并 網系統(tǒng)的采購、施工以及供電系統(tǒng)的方案報批及并網驗收等服務(含并網和驗收 過程中政府、電網要求辦理的各種證照、協(xié)議、合同等, 并承擔此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所有設備單體調試及并網聯調等為使電站順利并網的工作,直至最終達到發(fā)包人驗收移交條件。滿足國家電投安全目視化管理實施指南及五凌電力有限公司集控及安全監(jiān)測要求。以上工作全部包含在合同內。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電力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修、試) 電力 設施許可證三級及以上資質(設計允許專業(yè)分包, 分包單位需具備工程設計電力 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
承擔本項目設計、施工的能力。
3.2.2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 5 年內具有 1 個及以上已完工新能源項目施工業(yè)績(必須提供業(yè)主/用戶證明,并附業(yè)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 財務能力穩(wěn)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3.5 施工設備
3.5.1 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 其數量和品種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yè)要求。
3.5.2 若中標, 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 項目經理
3.6.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1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 應有 3 年以上設計/施工經歷,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近 5 年內負責過新能源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要求提供業(yè)主/用戶證明,并附業(yè)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擔任過新能源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
3.6.3 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實行押證管理, 中標人從簽定合同起需將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押在業(yè)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退還。
3.7 人員要求:
3.7.1 設計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必須與投標人(或 設計分包單位) 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 保證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驗,且至少擔任過 1 個及以上新能源項目設
計的主要負責人。
3.7.2 施工負責人:具有 3 年以上工程施工經驗,且至少擔任過 1 個及以上新能源項目施工的主要負責人。
3.7.3 安全負責人: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頒發(fā)的的安全考核合格證。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9.2 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記錄,無不良訴訟記錄,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guī)處罰的記錄。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
(3)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4)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7)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的;
(8)被暫?;蛉∠稑速Y格的;
(9)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監(jiān)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10 投標人需提供合同簽訂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取得電網接入批復承諾函。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9 日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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