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yè)煤制油化工公用設施管理分公司寧東能源化工基地二號綜合渣場、化工新材料園區(qū)配套渣場及馬家灘綜合渣場一般固廢處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東能源化工基地二號綜合渣場、化工新材料園區(qū)配套渣場及馬家灘綜合渣場主要負責周邊化工園區(qū)各裝置一般固廢接收處置工作,固廢的種類包括脫硫石膏、粉煤灰、鍋爐渣、單氰胺過濾渣、污泥,估算2024-2025年排渣量為350萬噸/年。為保證現場一般固廢處置工作正常開展,現需對二號綜合渣場、化工新材料園區(qū)配套渣場及馬家灘綜合渣場現場一般固廢處置工作進行公開招標確定服務單位。
2.1.2招標范圍:
負責二號綜合渣場、化工新材料園區(qū)配套渣場及馬家灘綜合渣場所有排渣單位的脫硫石膏、粉煤灰、鍋爐渣、單氰胺過濾渣、污泥的處置,包括卸渣工作面的卸料指揮、攤鋪、壓實、邊坡及排渣區(qū)域的修整,黃土的裝運、覆蓋、攤鋪及平整;配合豎井拱板安裝、排渣道路的維修、道路及作業(yè)面擋土墻的修筑、臨時攔渣壩的修筑、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負責渣場所有卸渣工作面、排渣道路的灑水降塵、集液池的抽排、工作面及邊坡固化劑噴灑工作;并負責三個渣場所有泄洪溝內雜草、污泥的清理工作。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服務期限:2年,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2項目地點:寧東能源化工基地二號綜合渣場、化工新材料園區(qū)配套渣場及馬家灘綜合渣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份合同金額不小于600萬元的固廢處置或土石方工程(或土石方剝離)的合同業(yè)績2份(合同中若包含土石方工程或土石方剝離的分部工程,則該部分須有明確的金額且合同金額不小于6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2-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0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