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檀溪鎮(zhèn)大元村,距離檀溪鎮(zhèn)直線距離約4.5km,位于浙西中山丘陵區(qū),場地屬低丘殘坡積地貌,場區(qū)海拔在337m~677m之間,植被茂密。
項目直流側裝機容量約80.01MWp,交流側容量67.2MW。本項目采用580Wp及以上單晶硅雙面光伏組件,根據山地坡度朝向設計不同傾角。本光伏電站項目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項目配套建設電化學儲能容量為8MW/16MWh。
建設地點: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檀溪鎮(zhèn)境內。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EPC總承包,包括工程光伏區(qū)、新建1座110kV升壓站(含8MW/16MWh儲能系統(tǒng))、集電線路的勘察設計,全部設備(不含光伏組件、逆變器和固定支架,其中支架基礎預埋下立柱由投標人采購)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tǒng)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樹木移植及相關手續(xù)辦理等內容。(具體招標范圍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本標段與送出工程土建分界點為升壓站圍墻,電氣分界點為升壓站構架處,光纖熔接由投標人實施。
2.3工期要求
計劃于2024年4月15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jiān)理人通知為準),2024年8月31日前實現首批并網發(fā)電,2024年10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yè)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專業(yè))甲級及以上資質(分項資質不滿足要求);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或新能源發(f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三級及以上、承修三級及以上和承試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施工單位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yè)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yè)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及業(yè)主出具的完工證明。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集中式8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工程(至少1個含升壓站)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yè)績;
②設計單位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集中式8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電站(至少1個含升壓站)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yè)績;施工單位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集中式8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電站(至少1個含升壓站)施工業(yè)績。
(3)項目經理: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有效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集中式8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電站工程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任職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yè)主出具證明、相關業(yè)績合同證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以上業(yè)績要求及項目經理要求中的容量要求均為直流側容量,若證明材料中無法認定直流側容量或交流側容量,則按照直流側容量認定。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無連續(xù)2年虧損。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4年3月15日09時整至2024年3月21日17時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