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投資2024年-2026年防雷檢測服務(wù)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防雷檢測服務(wù)針對甘肅分公司、河北分公司、黑龍江分公司、江蘇分公司、遼寧分公司、蒙東分公司、蒙西分公司、寧夏分公司、山東分公司、山西分公司、天津分公司、新疆分公司、陜西分公司,13家分公司開展,共分為7個標段。
第一標段:
河北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項涉及國華(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七家法人單位下轄的哈路風電場等16家風電場,包含1463臺風電機組、232個光伏陣列、14座220kV及2座11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風機裝機容量2937.8MW,光伏容量700MWp。(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天津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神華(天津)新能源技術(shù)有限責任公司下轄的北大港風電場,包含26臺風電機組、1座22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裝機容量為150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二標段:
山西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吉縣遠景風電有限公司等四家法人單位下轄的3家風電場及盟雁光伏電站,包含63臺風電機組、29臺逆變器、3座22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風機裝機容量179.9MW,光伏容量105MWp。(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陜西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 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八家法人單位下轄的謝家堡風電場等7家風電場及3家光伏電站,包含359臺風電機組、7座110kV升壓站、1座35kV開關(guān)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風機裝機容量885.2MW、光伏容量123.13700MWp。(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三標段:
山東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國華瑞豐(榮成)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等十六家法人單位下轄的成山甲風電場等18家風電場,包含1167臺風電機組、6座220kV升壓站、9座110kV升壓站、1座35kV開關(guān)站及2座110kV開關(guān)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總裝機容量2184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四標段:
江蘇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靈璧遠景朝陽風電有限公司等十家法人單位下轄的弶港風電場等12家風電場,包含558臺風電機組、5座220kV升壓站、4座35kV升壓站及3座11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總裝機容量1602.2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五標段:
蒙東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國華(通遼)風電公司等九家法人單位下轄的代力吉風電場等9家風電場,包含753臺風電機組、13個方陣光伏發(fā)電設(shè)備、5座220kV升壓站及3座1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總裝機容量1289.5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黑龍江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國華(齊齊哈爾)風電有限公司下轄的富裕風電場,包含98臺風電機組,1座11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風機裝機容量147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遼寧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國華(阜新)風電有限公司下轄的太平溝風電場,包含39臺風電場機組,1座22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風機裝機容量97.5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標段:
寧夏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國華(寧夏)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五家法人單位下轄的蔣家南第一風電場等8家風電場及光伏電站,包含4座110kV升壓站、1座35kV開關(guān)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總裝機容量1349.7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蒙西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國能(巴彥淖爾)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法人單位下轄的19家風電場、光伏電站及儲能電站,包含604臺風電機組、5座220kV升壓站、1座加氫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總裝機容量為1775.15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甘肅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金昌國華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下轄的國華正立光伏電站,包含32臺風電機組,1座33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裝機容量為100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七標段:
新疆分公司項目概況:
項目涉及等國華(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六家法人單位下轄的景峽南等11家風電場及光伏電站,包含691臺風電機組、196個方陣光伏發(fā)電設(shè)備、10座110kV升壓站及4座220kV升壓站等設(shè)備及建筑物,總裝機容量為1699.5MW。(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2招標范圍:
本次檢測包含辦公樓、變電站、機組變、風電機組、線路桿塔、測風塔、光伏組件、逆變器等建筑物(設(shè)備)的防雷檢測工作。各項目具體工作范圍及要求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務(wù)期限:
服務(wù)期限:合同簽訂生效后3年。各標段具體時間要求詳見技術(shù)規(guī)范書。
2.1.4質(zhì)量要求:
各分項工程需達到國家現(xiàn)行質(zhì)量驗收規(guī)范中的合格標準及 投資公司技術(shù)規(guī)范要求。
2.2 其他:招標完成確定中標人后,由各分公司分別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完成本項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雷電防護裝置乙級及以上檢測資質(zhì)。
【2】財務(wù)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份風電場防雷檢測(合同內(nèi)容須包含變電站及風電機組及機組變壓器的防雷檢測工作)或光伏電站防雷檢測(合同內(nèi)容須包含光伏組件及逆變器的防雷檢測工作)的合同業(yè)績,且均已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yīng)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guān)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對應(yīng)合同已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擬派的分公司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風電場或光伏電站防雷檢測項目負責人的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yīng)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同時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至少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勞動合同。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shè)備要求:/
【8】其他要求:如投標人參與2個及以上標段的投標,需提供不同的擬任項目負責人。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