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標單位:廣州越秀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四、建設(服務)地點:天津市、陜西部分地市(西安、渭南、銅川、寶雞、咸陽、 商洛、漢中、安康、延安 、榆林)、山西部分地市(大同、朔州、太原、忻州、晉中、 呂梁、陽泉、長治、臨汾、晉城、運城 )、江蘇部分地市(徐州、宿遷、淮安、南京、 泰州、揚州、鎮(zhèn)江、常州、無錫、蘇州、連云港、鹽城、南通)、浙江部分地市(金華、 衢州、麗水、杭州、湖州、紹興、嘉興、舟山、寧波、臺州、溫州)、安徽部分地市 (蚌埠、亳州、阜陽、淮北、宿州、淮南、滁州、安慶、合肥、六安、池州、黃山、馬 鞍山、宣城、銅陵、蕪湖 )、福建部分地市(龍巖、南平、三明、福州、寧德、莆田、 漳州、廈門、泉州)、海南省部分地市(臨高、???、瓊中、定安、澄邁、屯昌、瓊海、 儋州、白沙、五指山、文昌、萬寧、保亭、昌江、樂東、東方、三亞、陵水)、湖南部 分地市(長沙、岳陽、株洲、湘潭、衡陽、郴州、永州、邵陽、婁底、常德、益陽、張 家界、懷化、湘西)、江西部分地市(南昌、景德鎮(zhèn)、上饒、鷹潭、贛州、吉安、九江、 宜春、萍鄉(xiāng)、撫州、新余)、山東部分地市(淄博、濰坊、泰安、濟南、棗莊、濟寧、 臨沂、德州、聊城、菏澤、青島、東營、煙臺、威海、日照、濱州)、四川部分地市 (成都、雅安、眉山、樂山、德陽、自貢、宜賓、綿陽、資陽、內江、瀘州、遂寧、南
充、廣安、達州、廣元、巴中、攀枝花、阿壩、甘孜、涼山)、云南部分地市(怒江、 昭通、迪慶、曲靖、文山、臨滄、紅河、普洱、玉溪、保山、德宏、昆明、麗江、西雙 版納、大理、楚雄)、廣西部分地市(柳州、桂林、河池、玉林、梧州、百色、崇左、 貴港、南寧、賀州、來賓、防城港、欽州、北海)、廣東部分地市(梅州、河源、佛山、 東莞、廣州、韶關、清遠、肇慶、云浮、江門、中山、湛江、茂名、惠州、陽江、深圳、 揭陽、潮州、珠海、汕頭、汕尾)、湖北部分地區(qū)(武漢、孝感、黃石、隨州、鄂州、 黃岡、仙桃、天門、神農架林區(qū)、十堰、襄陽、荊門、咸寧、荊州、潛江、宜昌、恩 施)、河北省部分地區(qū)(保定、滄州、衡水、石家莊、邯鄲、邢臺、承德、張家口、唐 山、秦皇島、廊坊)。
標段一:具體建設地址由中標人中標后負責選擇,并報招標人審批通過后根據實際 情況協(xié)商確定。
標段二:具體運維服務地址為標段一的選定地址,中標人必須響應該項目運維服務。
五、框架協(xié)議有效期:
1、標段一:自框架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協(xié)議自動終止。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 的框架服務協(xié)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
2、標段二:自框架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協(xié)議自動終止。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 的框架服務協(xié)議有效期,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
注:招標人不保證框架協(xié)議內經招標人審定的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 所有項目均簽訂設備采購合同和運維合同,招標人有權就本次招標區(qū)域的項目進行調劑 或單獨招標。
六、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范圍、規(guī)模: 1.本項目劃分為 2 個標段:
標段一項目名稱:越秀新能源 2024 年度第十九批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設備及運維 框架協(xié)議招標(第二次)(標段一)
標段二項目名稱:越秀新能源 2024 年度第十九批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設備及運維 框架協(xié)議招標(第二次)(標段二)
注:①投標人可對其中一個或多個標段進行投標,允許兼中,合格的投標人應對標 段內所有招標貨物和服務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標段內部分區(qū)域進行投標報價,具體原 則詳見本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②如果出現(xiàn)某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標資格的,僅
在該標段內按照已確定的中標候選人順序依次上升替補定標,不影響其他標段的中標候 選人推薦及定標工作;若該標段所有中標候選人都不能成為中標人,則該標段招標失敗, 不影響另一標段中標人的確定。
③若某標段在確定中標候選人后,因其他原因導致該標段重新招標或中標通知書不 能發(fā)出,將不影響其他標段中標人的確定。
2.招標范圍、規(guī)模:
2.2.1 招標范圍:
標段一:設備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支架、電纜、配電設備采購、設備 安裝、調試及試運行及相關服務(相關服務包含但不限于中標人負責收集項目信息并報 招標人審核確定、協(xié)助招標人與農戶簽訂租賃協(xié)議、項目落地后設備的生產、運輸、保 管、裝卸、安裝調試、驗收及為保證具體項目能正常投運發(fā)電所必須的其他相關的一切 服務等)等。
標段二:標段一的項目建成投運后,由標段二中標人負責標段一的項目發(fā)電運行及 運行中的維修、保養(yǎng)、設備更換等與項目運行維護相關的一切工作。
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2.2.2 招標規(guī)模:
廣州越秀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開發(fā)的天津市、陜西部分地市(西安、 渭南、銅川、寶雞、咸陽、商洛、漢中、安康、延安 、榆林)、山西部分地市(大同、 朔州、太原、忻州、晉中、呂梁、陽泉、長治、臨汾、晉城、運城 )、江蘇部分地市 (徐州、宿遷、淮安、南京、泰州、揚州、鎮(zhèn)江、常州、無錫、蘇州、連云港、鹽城、 南通)、浙江部分地市(金華、衢州、麗水、杭州、湖州、紹興、嘉興、舟山、寧波、 臺州、溫州)、安徽部分地市(蚌埠、亳州、阜陽、淮北、宿州、淮南、滁州、安慶、 合肥、六安、池州、黃山、馬鞍山、宣城、銅陵、蕪湖 )、福建部分地市(龍巖、南 平、三明、福州、寧德、莆田、漳州、廈門、泉州)、海南省部分地市(臨高、海口、 瓊中、定安、澄邁、屯昌、瓊海、儋州、白沙、五指山、文昌、萬寧、保亭、昌江、樂 東、東方、三亞、陵水)、湖南部分地市(長沙、岳陽、株洲、湘潭、衡陽、郴州、永 州、邵陽、婁底、常德、益陽、張家界、懷化、湘西)、江西部分地市(南昌、景德鎮(zhèn)、 上饒、鷹潭、贛州、吉安、九江、宜春、萍鄉(xiāng)、撫州、新余)、山東部分地市(淄博、 濰坊、泰安、濟南、棗莊、濟寧、臨沂、德州、聊城、菏澤、青島、東營、煙臺、威海、 日照、濱州)、四川部分地市(成都、雅安、眉山、樂山、德陽、自貢、宜賓、綿陽、
資陽、內江、瀘州、遂寧、南充、廣安、達州、廣元、巴中、攀枝花、阿壩、甘孜、涼 山)、云南部分地市(怒江、昭通、迪慶、曲靖、文山、臨滄、紅河、普洱、玉溪、保 山、德宏、昆明、麗江、西雙版納、大理、楚雄)、廣西部分地市(柳州、桂林、河池、 玉林、梧州、百色、崇左、貴港、南寧、賀州、來賓、防城港、欽州、北海)、廣東部 分地市(梅州、河源、佛山、東莞、廣州、韶關、清遠、肇慶、云浮、江門、中山、湛 江、茂名、惠州、陽江、深圳、揭陽、潮州、珠海、汕頭、汕尾)、湖北部分地區(qū)(武 漢、孝感、黃石、隨州、鄂州、黃岡、仙桃、天門、神農架林區(qū)、十堰、襄陽、荊門、 咸寧、荊州、潛江、宜昌、恩施)、河北省部分地區(qū)(保定、滄州、衡水、石家莊、邯 鄲、邢臺、承德、張家口、唐山、秦皇島、廊坊)所轄區(qū)域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的設備采 購、安裝及運維服務,利用以上所轄區(qū)域現(xiàn)有居民樓屋頂開發(fā)分布式光伏項目。
3.計劃工期及運維服務期:
3.1.1 工期(標段一要求):由中標人根據項目實際建設期限需要設定;
3.1.2 運維服務期(標段二要求):項目建成投運后 25 年。
4.其他要求:
4.1.1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xié)議招標,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廣州越秀新能源投資 有限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qū)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 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及承擔。各投標人因招 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 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4.1.2 標段一的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 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fā)包人使用權或任 何影響發(fā)包人正常經營的協(xié)議。保證發(fā)包人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xiàn)問題影 響發(fā)包人開發(fā)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七、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標段一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為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持有工商行政(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 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或以上)資質,持有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頒發(fā)的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須提供至少一個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分布式光 伏發(fā)電項目的工程施工業(yè)績或設備供貨業(yè)績(供貨設備至少包括光伏組件)。
注:上述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5.投標人須為本項目授權一名項目總負責人(在人員安排表中備注“項目總負責 人”),全面負責本項目的管理和聯(lián)絡協(xié)調工作,并提供項目總負責人的身份證、2023 年 9 月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任意 3 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其社保購買單位應為投標人)。
6.投標人已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6 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蓋章《投標人聲明》。
7.投標人未出現(xiàn)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七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申請人 出現(xiàn)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不通過資格審查。
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標段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指聯(lián)合體各方)為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持有工商 行政(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指承擔本項目電站的具體運維服務工作的單位)應具有承 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及以上、承修類五級及以上、承試類五級及 以上。
4.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指承擔本項目電站的具體運維服務工作的單位)須須提供 至少一個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合同尚在執(zhí)行期內或合同有效期于 2021 年 1 月 1 日 之后截止的均視為有效)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的運維業(yè)績。
注:上述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5.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指負責作為本項目總管理的單位)須為本項目授權一名項 目總負責人(在人員安排表中備注“項目總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項目的管理和聯(lián)絡 協(xié)調工作,并提供項目總負責人的身份證、2023 年 9 月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任意 3 個月的 社保證明材料(其社保購買單位應為投標人)。
6.投標人已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6 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蓋章《投標人聲明》。
7.投標人未出現(xiàn)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七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申請人 出現(xiàn)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不通過資格審查。
8.本次招標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應以負責本項目總管理任務的一方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 并簽定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格式按附件一內容簽署蓋章)。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應明確約定各方擬 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注:參加同一標段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該標段投標, 也不得在同一標段同時組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lián)合體參與投標。出現(xiàn)上述情況者,其投 標和與此有關的聯(lián)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八、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公告發(fā)布日期(含本日):2024 年 4 月 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