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業(yè)邏西150MW風電場工程項目送出線路工程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邏西風電場工程位于百色市樂業(yè)鎮(zhèn)馬莊鄉(xiāng),場址范圍介于東經 106°39'58"~ 106°51'14",北緯 24°46'55"~ 24°56'05"之間。主要涉及區(qū)域包括馬莊鄉(xiāng)魚里村、打路村、卡倫村附近的高山山脊。規(guī)劃場址內大體上由兩條主山脊及其零星的支脈山脊組成,主山脊呈東西走向,山脊海拔1800~2000m之間,擬用山脊全長約24km。在規(guī)劃場址上風向的前沿區(qū)域,沒有高大山脊遮擋,場址成風條件較好。安裝30臺5MW風機,總裝機容量150MW。
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以下簡稱“邏西升壓站”),通過新建邏西升壓站~雪蓮220kV線路接入系統(tǒng)。邏西升壓站~雪蓮220kV線路長度約為23km,采用架空型式建設。
送出線路工程計劃在2024年05月10日開展設計,2024年05月15日出具施工圖,08月30日前具備投運條件,計劃2024年09月30日前竣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招標范圍:樂業(yè)邏西150MW風電場工程項目送出線路工程勘察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本標合同內容:
本項目工程及接入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通信工程和對側間隔擴建工程,包含對側間隔土建、一次、二次、系統(tǒng)調度自動化、通信等。進行工程的勘測、初步設計、概算編制等工作。送出線路、對側間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編制工程概算、施工圖預算編制、設備技術規(guī)范書的編制、完成并通過電網公司審查和相關審查設計文件的編制、接入系統(tǒng)工程的全部設計成果必須保證通過廣西電網公司審核。項目各系統(tǒng)和配套工程勘察、初設、施工圖設計、竣工圖、敏感性因素排查、項目核準、環(huán)評水保、林業(yè)、土地等所有合法合規(guī)手續(xù)辦理等;項目設備及材料(包含塔材、線材等)采購、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tǒng)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調試、投運、竣工驗收一體化總承包;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項目施工協(xié)調、并網手續(xù)辦理、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標段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合規(guī)手續(xù)辦理及協(xié)調等屬于本合同的工作范圍。對本標段工作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文件中未專門提及,但對于本風電場的功能、安全、穩(wěn)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承包方提供。
以上合同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工作:
1、勘察及設計范圍
送出線路工程(含220kV送出線路、配套光纜和對側間隔)的工程勘察、現場勘察測量及定位、初步設計及評審、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概算編制、施工圖預算編制、設備選型等相關的其他技術服務工作,并提供相關資料。分項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前期規(guī)劃、路徑等合規(guī)性手續(xù)辦理(包括林地手續(xù))。
(2)設計內容包括新建升壓站GIS出線構架至220kV雪蓮站構架出的送出線路工程。負責對此標段的所有基礎資料進行收資及所有勘察設計工作。
(3)負責送出線路塔基工程地質勘測、線路概預算編制,設計變更及預算價格編制。
(4)負責本標段與電網公司有關的所有協(xié)調工作,負責按照電網公司要求,組織對開工、施工圖紙審查是所有相關會議。
(5)負責配合電網公司在建設過程中提出的相關設計變更工作。
(6)負責本標段工程勘查設計范圍的所有資料搜集、整理、歸檔、系統(tǒng)錄入等工作,滿足發(fā)包方的檔案驗收要求。
(7)提供工地技術服務及設計技術交底等工作,一年質保。
2.設備及材料采購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按設計成果,采購本標段工程所有設備、材料(含塔架、線材及附件、避雷器、OPGW光纜,對側接入變電站設備)及安裝調試工作,采購相應設備數量、性能、品牌型號應滿足根據當地電網要求,不可少購或多購,涉網通信設備采購2套(升壓站及對側變電站各一套并負責安裝和調試);按電力建設相關規(guī)范要求對需要檢測的設備、材料委托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驗,并提供檢測報告。
(2)提供所供設備的質量證明文件
(3)負責設備材料運輸及保管:根據本工程所需材料,綜合考慮現場地形情況,對本工程所用材料實施各種方式的場地運輸,同時做好設備保管工作,如因保管不當造成設備、材料的損壞、丟失等損失,承包方自行負責,如因設備、材料提供不及時,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方按相關考核條款予以考核,并承擔發(fā)包方一切損失。
(4)提供工地技術服務及設備技術交底、培訓等工作,二年質保。
3.送出線路建安施工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相關手續(xù)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范圍內的所有永久、臨時征地、拆遷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經濟林補償費,村民福利費,遷墳補償、協(xié)調費用及為獲得土地使用權而應向土地出讓方繳納的所有費用。②其它租地及承包方生產、生活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等承包方臨時使用的場地、租地的手續(xù)辦理及費用由承包方負責。③工程中跨越鐵路、高速、省道、縣道、電力線路、通信線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續(xù)辦理及費用;④征地及租地地上所有附著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樹木、建構筑物、墳墓等)的清理及費用;⑤負責施工準備至竣工驗收所需的所有土地、林地、電網公司等各項合規(guī)性手續(xù)的辦理;⑥負責辦理并網前、后的各項驗收手續(xù),并取得相應報告;辦理施工圖審查手續(xù)、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jiān)檢報告。
(2)建筑工程范圍:①送出線路工程范圍內塔基基礎、對側間隔建筑施工等;②水保及環(huán)保設施建設、植被恢復等;③接地工程,所有桿塔基礎接地等;④其他工程。
(3)安裝工程范圍:①送出線路安裝工程:配電設備構筑物工程、構支架、線路桿塔組立、架空線、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裝及與兩端接口的連接等;②光纖通信安裝工程:OPGW的敷設及與兩端接口的接續(xù)等;③升壓站側光纖通信安裝設備安裝、對側變電站一次、二次設備安裝。④本工程所需的標識標牌安裝。
(4)調試及驗收工程:①對線路上的一、二次設備及附屬設施進行滿足南方電網和公司驗收標準,與對側所有相關專業(yè)聯(lián)調并最終取得電網公司驗收合格的相關資料文件;②配合本側站內部調試:配合站內有關通道的通斷調試、線路保護的聯(lián)調和試驗等;③協(xié)調電網公司(跨越停送電協(xié)調)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包括線路工程所有調試、測試、試驗、驗收(含電力質監(jiān)站備案、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電網公司啟動驗收、防雷接地驗收等);且負責分系統(tǒng)、整體啟動調試直至送電;④同時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調試、測試、試驗、驗收報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門、電網公司出具的驗收備案文件、防雷接地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出具檢測報告);⑤保護定值計算,包括站內涉及線路阻抗保護定值復核及備案;⑥負責標段工程環(huán)保、水保、消防、檔案、安全、職業(yè)健康等專項驗收工作;⑦負責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工作。
(5)其它施工范圍:①負責協(xié)調處理現場與工程有關的周邊關系。承包方應在施工過程中妥善處理與當地村民的關系,盡量避免與當地村民發(fā)生矛盾,如發(fā)生村民阻工或類似事件承包方負責解決,對因承包方處理不當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全部承擔,如因阻工影響本工程工期的,發(fā)包方按相關考核條款予以考核。②本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jié)點是通過電網驗收并成功并網,同時應滿足《風力發(fā)電場項目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GB/T31997-2015)中關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包含工程移交前的自查整改、工程移交生產過程及帶隱患和問題移交后的整改工作。③本工程移交發(fā)包方驗收節(jié)點是通過本工程竣工驗收,承包方在工程移交時同步移交檔案資料,其相關費用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4.需配合協(xié)助招標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統(tǒng)安裝、調試和應用等工作,同時應負責本項目智慧基建系統(tǒng)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質檢管理、資料管理、視屏監(jiān)控、物資管理、考勤管理、項目OA、綜合管理等功能模塊的使用。
承包方自行解決事項:①自行解決施工用水、用電、通訊及一切施工臨建工程。②自行建設與現場主干道相連的施工區(qū)和生活區(qū)道路。③投標方自行考慮運輸的道路清障、橋涵加固、協(xié)調、手續(xù)辦理等,報價含于總價中。上述費用均由投標人負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成員須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工程設計電力(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2)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3)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2.2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二級、承修二級、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業(yè)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為獨立投標人:至少具有1個220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EPC總承包施工業(yè)績。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人:聯(lián)合體成員設計單位具有至少1項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架空線路設計業(yè)績,聯(lián)合體成員施工單位具有至少1項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架空線路施工業(yè)績。以上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含首頁、簽字蓋章頁,能反映設計、供貨、施工等服務內容),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3.2.4 投標人擬委派的本EPC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有建設部頒發(fā)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資格證書(需提供住建部官網下載的電子證書,簽名及有效期均滿足住建部相關要求);設計負責人(設總)具有電氣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職稱或注冊電氣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近5年(自2019 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1個220kV及以上送出線路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上述要求需提供相關資格證書證明材料)。
3.2.5 本項目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lián)合體成員不超過兩家,聯(lián)合體牽頭單位由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承擔。聯(lián)合體須提供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4月23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4月30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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