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方發(fā)電有限公司相關技改工程貴州大方發(fā)電有限公司1、2、3、4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貴州省畢節(jié)地區(qū)大方縣順德街道新鋪村
2.2 項目規(guī)模:4×300MW等級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1號機組2024年12月14日通煙,2024年底之前完成改造;2號機組2024年12月25日通煙,2024年底之前完成改造;3、4號機組2025年11月24日通煙,2025年11月底之前完成改造;具體工期以招標方實際需求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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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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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總承包 |
大方公司1-4號機組為4×300MW亞臨界燃煤發(fā)電機組,鍋爐由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鍋爐股份有限公司設計制造。 大方公司1、2、3、4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總承包包含脫硝、除塵、脫硫及引增合一、公用系統(tǒng)改造等相關工作,自鍋爐省煤器出口煙道開始,至脫硫凈煙氣煙道擋板門,在此范圍內(nèi)的與脫硝、除塵、脫硫超低排放改造及引增合一改造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供貨、安裝、系統(tǒng)調試、配合性能試驗及檢查、試運行、消缺、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chǎn)等相關工作(由于項目工期緊,1、2號機組四臺引風機及附屬設備由甲方采購,包含引風機進口膨脹節(jié)至出口膨脹節(jié)之間所涉及到設備的設計、供貨、現(xiàn)場配合指導安裝施工、調試等所有工作,中標方負責施工;3、4號機組四臺引風機及附屬設備采購及施工由EPC承包方負責)。改造完成后達到國家關于超低排放的要求(即NOx排放濃度不大于50mg/m、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不大于35mg/m、煙塵排放濃度不大于10mg/m)。 |
10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2、3、4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chǎn)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nèi);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但公開已經(jīng)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6)在最近5年內(nèi)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負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fā)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1)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環(huán)境工程設計專項(大氣污染防治工程)甲級資質;(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3)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9.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0.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5-07 21:30到2024-05-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