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準電公司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北約125公里,建設有4臺330MW發(fā)電機組,總裝機1320MW。電站2002年正式投產發(fā)電,至今已運營21年。電站在準格爾旗薛家灣鎮(zhèn)內,距離鄂爾多斯市東勝人民政府(城市)135公里。
2.1.2招標范圍:內蒙古國華準格爾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因1號機組A級檢修工作,需要腳手架搭拆與保溫治理施工,其中,預估腳手架搭拆46843.25立方米、保溫拆裝1427.42 立方米、外護板拆裝11766.4 平方米,圍欄1000 米。施工項目共計 517 項。
2.1.3服務期:計劃總工期60天,具體工期以招標人檢修時間為準。
2.1.4服務地點:項目地點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薛家灣鎮(zhèn)。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模板腳手架專業(yè)承包(不分等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腳手架搭拆或保溫施工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類)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 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05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