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河北公司 河北衡豐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4-2026年(三年)爐渣等綜合利用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河北衡豐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西郊,距離衡水市區(qū)5公里,距離河北省省會石家莊120公里,交通方便。
招標范圍:(一)負責組織人員車輛及時將 河北衡豐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1、#2機組36個月運行期內所有爐渣外運綜合利用。
(二)負責組織車輛及時將 河北衡豐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1、#2機組產生的不合格石膏(不合格石膏由招標人界定)外運綜合利用。
(三)負責組織車輛及時將 河北衡豐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1、#2機組產生脫硫污泥、中水污泥,按招標人指定路線、場地進行搬倒。
(四)負責卸渣間、脫硫污泥間、中水污泥間保潔工作。
(五)負責運輸過程中沿途路線的保潔工作(具體界線由招標人指定),及時清理掉落物。
本項目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后3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電廠爐渣或污泥或粉煤灰或石膏等處置(包含外運或承包或綜合利用)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11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