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卡車智能調度管理系統(tǒng)平臺依據露天煤礦開采工藝流程,將設備裝-運-卸智能調度、運輸量自動計量、防碰撞以及司機駕駛行為分析等集成為?體,采用物聯(lián)網等一系列高新技術,實現對裝、運、卸生產過程的實時數據采集、判斷、顯示、控制與管理,實現高精度地圖顯示、智能配車、路徑智能規(guī)劃、智能導航、軌跡回放、自動精確計量、調度圖表、統(tǒng)計查詢、系統(tǒng)運行數據分析等功能,實時監(jiān)控和優(yōu)化調度卡車、挖機等設備的運行,動態(tài)調整車鏟比,減少卡車等待時間,提高車鏟裝載效率,從而形成一種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的全方位新型智能礦山卡車調度系統(tǒng)。系統(tǒng)建設應考慮礦山長遠的發(fā)展需要,需要與已有或將要建設的露天礦采礦智能設計系統(tǒng)、露天煤礦智能綜合管控平臺、智能礦山數字孿生系統(tǒng)、無人駕駛系統(tǒng)、設備健康管理系統(tǒng)等進行對接,預留對接接口。具體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及要求。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建成并交付使用
2.4 交貨地點: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縣皮里青露天煤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具有法人資格的系統(tǒng)集成廠家或研發(fā)廠家(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3.2資格要求2: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具有露天煤礦卡車智能調度系統(tǒng)建設項目業(yè)績2份(提供合同業(yè)績證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建設范圍和內容頁、合同簽訂日期、簽字或蓋章頁等關鍵內容頁);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yōu)闇?,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4年07月03日09:00到2024年07月23日16: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7月03日09:00到2024年07月23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