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技術咨詢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甲方簽訂合同。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標范圍與項目概況
1.1.1 招標范圍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技術咨詢服務。
1.1.2項目概況
1.1.2.1項目地點:
大基地項目位于青海省東部與西部區(qū)域,海拔高程約為2700?3900m。場址區(qū)內地勢開闊,道路路況良好,對外交通便利。
1.1.2.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1)光伏項目: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光伏規(guī)模約為800萬千瓦,按照集約化布置原則,選址于項目所實施區(qū)域沙化土地上。計劃每100MW建設1座35kV匯集站。每座35kV匯集站經2回35kV線路接入330kV升壓站,每座330kV升壓站經送出線路接入基地規(guī)劃的750kV變電站330kV側。
(2)風電項目: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風電部分裝機約900萬千瓦,在青海省東部與西部區(qū)域作為本階段主要場址。風電配套建設11座 330kV升壓站。每臺風電機組設置1臺35kV箱變,由35kV線路接入330kV升壓站,330kV升壓站經送出線路接入750kV變電站330kV側。
(3)光熱項目:
裝機容量為200MW,采用自然循環(huán)蒸汽發(fā)生系統(tǒng),配置8h儲熱系統(tǒng),并設置20MW 熔鹽電加熱器。定日鏡場采用環(huán)形布置,鏡場總采光面積80×104m²。吸熱器位于吸熱塔頂,采用立式外露管式設計。站內升壓至330kV,通過1回330kV線路送出。
以上工程量按最終確定的設計文件工程量為準。
1.2主要工作內容及成果資料提交
1.2.1主要工作內容
負責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對設計單位編制的“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新能源項目900萬千瓦風電、800萬千瓦光伏、20萬千瓦光熱(含330kV匯集站、儲能、匯集線路、330kV送出線路)公共基礎設施輸電線路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專題研究報告”進行審查;
2.以現(xiàn)場方式組織召開評審會進行評審;
3.提交書面最終評審意見;
4.報告審查結果需結合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指南》要求出具;
5.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內容、評審結果需獲得國家電投集團公司認可。
1.3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3.1項目實施地點:詳見項目概況。
1.3.2工期要求:
合同簽訂生效,招標人提交資料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工作(具體以設計院對報告修改情況為準)。
1.4 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5 投標人資格要求
1.5.1法人資格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yè),具有承擔審查本項目咨詢服務能力的單位,且未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單位。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和分包。
1.5.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5.3人員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至少3名取得高級(含高級)以上職稱的全職工作人員,作為審查主持人和主要審查人員。
1.6 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近五年內大型新能源基地類項目可研評審或編制業(yè)績(須附合同業(yè)績證明材料)。
1.7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8招標文件的獲取
1.8.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8.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發(fā)售時間為:2024年7月30日至 2024年8月5日。
熱線服務: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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