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舟山發(fā)電廠是舟山群島主力電廠,負責定海區(qū)、普陀區(qū)、岱山縣及附近45個島嶼的電力供應。舟山發(fā)電廠一期工程#1機組(1×125MW)于1997年11月建成投產,#2機組(1×135MW)于2004年3月建成投產。舟山發(fā)電廠二期工程#3機組(1×300MW)于2010年10月投產發(fā)電,#4機組(1×350MW)于2014年6月投產發(fā)電。“十三五”末期,為響應浙江省“淘汰落后”產能政策,舟山電廠已關停一期兩臺機組。
三期廠址區(qū)域西面、南面為上樹山,山頂高程為130.29m(85國家高程系);北面為黃大洋,東面為舟山電廠二期廠區(qū)。根據(jù)廠址現(xiàn)有的場地條件,所用場地基本位于舟山發(fā)電廠一期廠區(qū)征地范圍內。原有施工場地的場地標高基本為2.70m~3.00m。三期煤場長約265米,寬約145米,儲煤量約為20萬噸,二期煤場長約220米,寬約108米,儲煤量約為8萬噸。兩個煤場南北測分別有2個車輛出入口。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投標人負責按照招標人要求將舟山電廠三期煤場內的煤炭轉運至二期煤場的全部工作(包括所有運輸車輛、機械及司機、燃油、維護保養(yǎng)、清掃等一切與運輸相關費用)。投標人負責合同內所有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運輸途中交通指揮、沿途道路的清掃及其他利益相關方面的協(xié)調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1 工期:暫定開始時間為2024年9月20日至11月5日(暫定總工期45天)。具體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2 項目地點: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qū)白泉鎮(zhèn)外山嘴浙江舟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貨物(至少包含煤炭或石料或宕渣)運輸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