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括和招標范圍:
1、橋梁支座更換:共計支座66個,涉及22座橋。
2、橋梁托架加固:B-18;B-20A;B-21;B-22;B-23;B-24;B-46;B-51;B-68號橋,共9座橋增設橋梁托架。
3、兩線間蓋碴板及梁縫鋼蓋板更換: B-69、 B-70、 B-71、 B-72、 B-73、B-74、B-86、B-109A/B兩線間更換鋼格柵蓋板。B-17、B-19A、B-19B、B-20A、B-31、B-41、B-42、B-46、B-56更換梁縫鋼蓋板。
4、橋梁梁端頂緊及破損整治:B-32#、B-107#、B-109#、B-201#橋橋臺胸墻切割。
5、橋梁吊圍欄步行板整修:B-28、B-29、B-30、B-31、B-32、B-33、B-85、B-108A、B-116、B-117、B-118、B-119、B-138、B-139、B-150號橋吊圍欄步行板更換。
6、上跨公路立交橋增設防撞墩設施:B-19A,1#墩;B-19B,1#墩;神木北機務線1橋,1#墩;神木北機務線2橋,1#墩;神木北牽出線橋,1#墩;B-20A,1#墩; B-20B,1#、2#墩;B-28,1#墩;B-45,2#墩;B-46,2#墩;B-57,8#、9#、10#、11#、12#、13#墩;B-70,3#臺;B-73,0#、1#墩,21個橋墩臺增設防撞設施;
7、橋梁支座墊石、墩身、臺身及臺帽整修:16座橋部分支座墊石、墩身臺裂紋及破損整修。
8、橋梁泄水孔整修: 63座橋更換泄水孔管。
9、橋隧涵附屬設施整修:9座橋梁護錐整修,新店塔2號隧道出口仰坡掛網(wǎng)整修。
10、C-274涵洞整修:府谷C-274涵洞漏水、裂紋、局部破損病害綜合整治。
11、上跨鐵路橋整修:K10+935、K72+900、K78+350、K80+200、K114+235、K146+635共6座跨線橋綜合整修。
12、神朔沿線標識整修:神朔線部分隧道進出口、橋梁墩身、護坡更新國能集團發(fā)展戰(zhàn)略及規(guī)范企業(yè)文化標識。
2.1.2: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1.3計劃工期:計劃總工期45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具體開工日期以建設單位批準開工為準)
2.1.4項目地點:神朔沿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zhì)。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既有鐵路橋梁工程施工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jīng)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jīng)理的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鐵路工程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類)。
(2)項目經(jīng)理須至少具有并提供1個既有鐵路橋梁工程施工中擔任項目經(jīng)理的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jīng)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jīng)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xiàn)工程名稱、項目經(jīng)理及單位名稱)。
(3)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jīng)理,提供承諾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C類)。
質(zhì)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擬派的項目經(jīng)理、技術、安全、質(zhì)量負責人須明確且唯一。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2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