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益陽市沅江市安寧垸生態(tài)漁場漁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湖南省沅江市瓊湖街道榨南湖村和萬子湖村,初步規(guī)劃建設直流側裝機容量為95.44076MWp,交流側并網容量為70MW。場址地理為28°47"56.12″N,112°23"31.1″E,海拔高度約為30m。各魚塘水域均為人工養(yǎng)殖漁場,比較適合建設漁光互補光伏電站。
本項目交流側擬規(guī)劃裝機容量70MW,直流側裝機容量95.44076MWp。工程擬選用使用 590Wp組件,組件數(shù)量約為161764塊,光伏支架采用柔性支架形式的設計方案,共包含20個3.3MW、1個4.0MW的光伏發(fā)電單元。采用3回35kV集電線路接至新建110kV升壓站,經升壓后,以一回110kV線路并網,采用全額上網發(fā)電模式。
新建110kV升壓站電氣主接線采用線變組接線方式,升壓站配置1臺70MVA主變壓器、1套110kV戶外GIS、1套35kV動態(tài)無功補償及FC裝置,35kV電氣主接線 采用單母線接線,35kV母線設光伏進線3回,出線1回,PT1回。
本次新建110kV線路工程,線路起于安寧垸新建的110kV升壓站,止于在建的110kV瞎公塘變電站,線路路徑長度約11.5km,全線單回架空,工程導線采用1×JL3/G1A-300/40型鋼芯高導電率鋁絞線,地線采用2根24芯OPGW復合光纜,新建桿塔約45基。
最終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統(tǒng)報告及其批復意見為準。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項目為EPC 總承包項目,共1個標段。招標范圍: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場區(qū):勘察設計、設備采購供貨(光伏組件和逆變器甲供)、場地平整,場內道路、光伏支架基礎施工及防腐,箱變基礎施工、場區(qū)集電線路,箱變圍欄,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環(huán)境保護工程施工;工程質量監(jiān)督驗收及備案、技術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tǒng)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按照國家能源集團規(guī)范完成場內安全標志、設備設施標牌、安全標線等的制作及安裝。
(2)新建110kV升壓站:勘察設計、工程施工、設備采購供貨、場地平整,場內道路、站區(qū)圍墻、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環(huán)境保護工程施工;工程質量監(jiān)督驗收及備案、技術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tǒng)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含升壓站并網和驗收等各種證照手續(xù)辦理、并網調度協(xié)議、網絡安全協(xié)議、高壓供用電合同和購售電合同辦理等),按照國家能源集團規(guī)范完成站內安全標志、設備設施標牌、安全標線等的制作及安裝。
(3)完成送出工程的所有工作但不限于:
按批復的接入報告的要求完成:送出線路的勘察設計及審查、線路核準、提交合規(guī)性資料、建設用地,地面附著物的清理賠償、協(xié)調、設備采購、施工、驗收等所有工作。投標方依據(jù)送出線路長度按照單位公里數(shù)報價,暫按11.5km送出線路長度進行報價,待接入系統(tǒng)報告批復后,按實際設計的線路長度根據(jù)單位公里數(shù)報價據(jù)實結算。
包括本工程按照接入批復要求建設送出線路,接入110kV升壓站工程以及對側間隔改擴建工程。
(4)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項目的設備材料到貨檢驗、性能試驗、質量/技術監(jiān)督、新能源場站涉網試驗(主要包括電能質量測試、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無功/電壓控制能力測試、無功補償裝置并網性能測試、慣量響應和一次調頻測試、場站建模與模型驗證、逆變器/SVG單機建模及仿真驗證、電壓/頻率適應性能力驗證、保障電力系統(tǒng)安全的其他測試、以及SVG、主變等性能專項檢測等輸變電工程進入正式運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試驗)、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安裝及調試等。
(5)負責進場道路、設備堆場、施工供水、供電等與工程有直接關系的臨時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驗收、定期維護、退場復墾等工作。
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lián)絡、人員培訓、資料提供等。
(6)負責與本項目相關各項專題的專項申報、實施(含過程監(jiān)測)、評價和驗收(含檢查和驗收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環(huán)保、水保、消防、質量監(jiān)督、技術監(jiān)督、安全性評價、檔案驗收、達標投產驗收、職業(yè)健康、安全設施、供電、防雷接地。除招標人已開展的專題(見第六章附件一)。
(7)負責工程建設范圍內所需的征租地、施工臨時租地及協(xié)調費(除升壓站永久征地、光伏場區(qū)正式租地外)、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樹木砍伐補償、魚塘清塘倒運及漁業(yè)補償、施工臨時占地賠償、路橋加固及線路桿遷等;負責施工用地、運輸通道、地方政府協(xié)調和施工過程協(xié)調等工作。同時投標人負責協(xié)助辦理項目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權證手續(xù)等。
投標人需詳細勘測現(xiàn)場,自行負責設計棄渣場選址,并辦理好臨時用地手續(xù)(國土、林業(yè)),按要求做好復綠并按要求通過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并在水保、環(huán)保等專項驗收時同步完成變更手續(xù)辦理(含重大變更)。所有因投標人原因未辦理好合規(guī)性手續(xù)造成的一切影響及處罰由投標人負責。
投標人應在交鑰匙的基礎上實施和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務。若因投標人辦理的手續(xù)證照不符合監(jiān)管要求導致項目公司受到處罰,由投標人承擔項目公司相應損失。
(8)本項目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從通過達標投產開始計算時間。重要設備及結構按國家規(guī)范要求執(zhí)行保修。
(9)投標人需繳納政府鄉(xiāng)村振興融合發(fā)展資金,該費用為投標人代繳,如后期因政策原因無需繳納或退回,該費用應退還給招標人。
投標方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所有費用及組織均由投標方負責。
(10)投標人應按合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配置施工設備和修建臨時設施,承包人在工程期間為招標人在項目現(xiàn)場提供一輛越野車服務、現(xiàn)場為招標人預留兩間辦公室和一間會議室做為臨時辦公場所,辦公室需至少滿足四人同時辦公條件,各配置4工位辦公桌椅、空調、網絡、打印機及其它必要辦公設施,會議室面積需不小于40平方,配置容納16人開會的會議桌、椅和空調、投影儀等必要會議設施,為招標人提供4間宿舍(含床上用品、網絡、電視、空調、熱水)、不低于四人的食宿。
2.1.3服務期:預計2024年11月 30日至 2025年 11月 30 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jiān)理人書面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總工期為1年,預計2025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
2.1.4項目地點:湖南省沅江市瓊湖街道榨南湖村和萬子湖村。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自2019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至少具2份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滿足對應資格要求并提供證明材料。
(2)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