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雁寶能源國際JORC標準資源儲量評估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雁寶能源所屬四座生產(chǎn)煤礦,寶日希勒露天礦、扎尼河露天礦、雁南煤礦、敏東一礦。其中扎尼河露天礦,雁南煤礦,敏東一礦三座礦山為大雁公司所屬;寶日希勒露天礦為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所屬。大雁公司計劃2024年12月31日完成上市,按照《關于規(guī)范煤炭資源儲量信息披露管理的通知(辦發(fā)計劃〔2023〕346號)》及《香港聯(lián)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規(guī)則》信息披露有關規(guī)定要求要求,需對上述大雁公司三座煤礦及國能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一座煤礦共計四座煤礦進行國際JORC標準資源儲量評估,披露礦山JORC標準原地資源儲量、可采儲量、可銷售儲量等信息,編制提交合資格人士報告。本項目標包為一個標包,要求按礦山分別報價,合同簽署兩份,一份與大雁公司簽訂,一份與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簽訂。合資格人士報告分公司提交,每份提交兩套紙板,一份電子版。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
項目地點:內(nèi)蒙古大雁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炭項目國際JORC標準資源儲量評估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為中文以外的語言版本,須提供對應的翻譯件)。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為簽署過國際JORC標準報告的合資格人士,提供已簽署過的國際JORC標準合資格人士報告一份(報告中須體現(xiàn)項目負責人姓名,如果報告為中文以外的語言版本,須提供對應的翻譯件)。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06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