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總承包項目役前檢查、主設備役前預檢查服務外委。
二、 招標內(nèi)容
1、招標范圍:
① 山東海陽核電項目 3 、4 號機組役前檢查;
② 廣東陸豐核電項目 1 、2 號機組主設備役前預檢查和役前檢查;
③ 廣西白龍核電項目 1 、2 號機組主設備役前預檢查和役前檢查;
④ 山東海陽核電項目 5 、6 號機組主設備役前預檢查和役前檢查;
⑤ 山東萊陽核電項目 1 、2 號機組主設備役前預檢查和役前檢查。
2、進度要求:合同簽訂后至核電廠首次裝料前。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chǎn)品及 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 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b)通過中國執(zhí)行 信息公開網(wǎng)(zxgk.court.gov.cn)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 投標人及其分包商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 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nèi);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4) 投標人及其分包商沒有處于上海核工院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 罰期內(nèi);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單和凍結(jié)名單(評標期間尚未解除凍結(jié)的);
(5) 近 18 個月內(nèi)(至 2024 年 12 月)投標人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 近 12 個月在國家電投集團公司系統(tǒng)未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
(6) 近 36 個月內(nèi)(至 2024 年 12 月)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chǎn)品 質(zhì)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在招投標活動期間
應無違反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紀律、騙取中標行為;
(7) 近 36 個月內(nèi)(至 2024 年 12 月)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 專利權,遭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8)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9)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0) 不接受代理投標。
3.2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的企業(yè)資質(zhì):須持有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許可證(核安全級別包含核 安全 1 、2 、3 級,檢驗方法包含 UT 、ET 、RT 、MT 、PT 、VT 、LT)且在有效期內(nèi);
(2)投標人的業(yè)績:在過去五年內(nèi)具有類似的役前檢查、主設備役前預檢查的服務業(yè) 績(須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
(3)投標人通過 HAF003 及其有關導則或 GB/T19001(ISO9001)質(zhì)量管理體系、 GB/T24001(ISO14001)環(huán)境管理體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 體系認證。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5 年 0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7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