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辦公樓(蘭華國際大廈)位于北京市朝陽區(qū)安慧北里安園19號,分為A、B兩座幕墻建筑。A座地上共計22層,地下3層,共計建筑面積25541平方米; B座共計9層,建筑面積8929平方米,連廊812平方米,地下面積17098平方米,合計建筑面積為52380平方米。辦公樓以辦公功能為主,并附設會議室、員工食堂及停車場等附屬服務設施。 能源中心兩臺直燃型吸收式冷溫水機組及配套冷卻塔機組設備都已經(jīng)到報廢期。本次對設備更換保證供冷供熱安全,不改變外部電力、燃氣、設備基礎尺寸、設備吊裝口尺寸。對原國電電力辦公樓(蘭華國際大廈)其他系統(tǒng)影響較小的原則,設備要做到系統(tǒng)構成實用、安全。以“先進性”為中心的重要因素,選擇高性能的設備,保證供冷供熱能力下,滿足北京市節(jié)能環(huán)保要求。
2.1.2招標范圍:更換兩臺直燃型吸收式冷溫水機組及配套冷卻塔設備。
2.1.3交貨期:2024年3月10日,或以甲方實際要求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產(chǎn)品制造商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D級及以上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資質(zhì)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提供與投標產(chǎn)品同品牌的直燃型吸收式冷溫水機組(單臺制冷量≥2000kW)的合同業(yè)績2份(若投標人為代理商需至少提供1份與本次投標品牌一致的代理業(yè)績),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設備名稱及型號參數(shù));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投標產(chǎn)品制造商的授權書。
(2)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
(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