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河南許昌40.014MWp、駐馬店40.014MWp、周口40.01343MWp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河南許昌40MW、駐馬店40MW、周口40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利用位于河南省許昌市、駐馬店市、周口市,利用農戶房屋屋頂、院落空地作為本光伏發(fā)電項目的承載主體開發(fā)分布式光伏。本期項目計劃許昌市內安裝容量40.014MWp,駐馬店市內安裝容量40.014MWp,周口市內安裝容量40.01343MWp。
2.1.2招標范圍:河南許昌40MW、駐馬店40MW、周口40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本項目招標人負責提供100.04143MWp光伏組件采購供應及項目招標范圍內工作內容的出資,與項目有關的協(xié)調、設計、剩余20MWp容量組件設備采購及項目全部容量的其他設備、材料的采購、施工、手續(xù)等問題均由承包人負責;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等均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對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wěn)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招標人僅明確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安裝的范圍、規(guī)劃容量,并牽頭協(xié)調項目備案事宜,通過投標人對本合同的實施,交付給招標人滿足行業(yè)標準、技術標準、滿足發(fā)包人營運要求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有關要求的分散式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并投入生產運行。
2.1.3計劃工期(施工):合同簽訂后10個月。
2.1.4質量要求:達標投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擬任施工負責人與項目經理可以是同一人,但需滿足兩者資格要求。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1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6 16:00:00。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河南許昌40.014MWp、駐馬店40.014MWp、周口40.01343MWp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河南許昌40MW、駐馬店40MW、周口40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利用位于河南省許昌市、駐馬店市、周口市,利用農戶房屋屋頂、院落空地作為本光伏發(fā)電項目的承載主體開發(fā)分布式光伏。本期項目計劃許昌市內安裝容量40.014MWp,駐馬店市內安裝容量40.014MWp,周口市內安裝容量40.01343MWp。
2.1.2招標范圍:河南許昌40MW、駐馬店40MW、周口40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本項目招標人負責提供100.04143MWp光伏組件采購供應及項目招標范圍內工作內容的出資,與項目有關的協(xié)調、設計、剩余20MWp容量組件設備采購及項目全部容量的其他設備、材料的采購、施工、手續(xù)等問題均由承包人負責;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等均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對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wěn)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招標人僅明確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安裝的范圍、規(guī)劃容量,并牽頭協(xié)調項目備案事宜,通過投標人對本合同的實施,交付給招標人滿足行業(yè)標準、技術標準、滿足發(fā)包人營運要求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有關要求的分散式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并投入生產運行。
2.1.3計劃工期(施工):合同簽訂后10個月。
2.1.4質量要求:達標投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擬任施工負責人與項目經理可以是同一人,但需滿足兩者資格要求。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1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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