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畢棚溝一級電站、畢棚溝二級電站是理縣總廠所屬理縣華成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下轄岷江支流雜谷腦河第二大支流梭羅溝河梯級開發(fā)水電站中的2 個電站。
畢棚溝一級電站,立項審批名稱為:理縣畢棚溝電站,以下稱為“理縣畢棚溝電站”。電站位于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理縣境內(nèi)岷江支流雜谷腦河第二大支流梭羅溝河第一支流畢棚溝河上,系畢棚溝開發(fā)的最末一級電站,為徑流引水式電站。閘址位于畢棚溝流域樺樵溝溝口下游約300m 處,廠房建于樸頭鎮(zhèn)莊房村畢棚溝溝口右岸。電站設計引用流量6.18m³/s,設計水頭313m,安裝2 臺立軸沖擊式水輪發(fā)電機組,裝機容量16MW(2×8.0MW),年發(fā)電量7290 萬kW.h,裝機年利用小時數(shù)4556h。電站主要任務是發(fā)電,無供水、防洪灌溉等其它綜合利用要求。工程為四等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4 級建筑物設計,次要建筑物按5級建筑物設計。擋水壩設計洪水為30 年一遇,流量96.9m³/s;校核洪水為200年一遇,流量133m³/s;電站廠房設計洪水為50 年一遇,流量116m³/s;校核洪水為100 年一遇,流量132m³/s。理縣畢棚溝電站于2002 年3 月取得立項批復,2002 年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的批復,2003 年3 月取得初步設計批復和環(huán)評報告批復,2003 年完成林地手續(xù)辦理,2003 年4 月開工建設,2005 年3 月首臺機組發(fā)電,2005 年4 月30 日實現(xiàn)全部機組發(fā)電,2006 年7 月取得建設用地批復,2010 年9 月取得建設項目水土保護設施驗收意見書,2019 年2 月完成建設項目竣工環(huán)境保護自主驗收。
畢棚溝二級電站,立項審批名稱為:理縣畢棚溝水電站#3 機組,以下稱為
“理縣畢棚溝水電站#3 機組”。電站位于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理縣境內(nèi),系雜谷腦河一級支流梭羅溝中下游上開發(fā)的一座徑流引水式電站。電站處于已建成的畢棚溝電站和紅葉一級電站之間,首部至廠房相距3.2 km,首部距畢棚溝電站廠房尾水500m;廠房建于紅葉一級水電站水庫末尾右岸,設計引用流量15.68 m³/s,設計水頭42m,2 臺臥式混流式水輪發(fā)電機組,裝機容量6.4MW(2×3.2MW),年發(fā)電量2915 萬kW.h,裝機年利用小時數(shù)4556h。電站主要任務是發(fā)電,無供水、防洪、灌溉等其它綜合利用要求。工程為五等工程,規(guī)模屬?。?)型,永久性主要和次要水工建筑物均按5 級設計。電站擋水壩設計洪水為20 年一遇,流量153m³/s;校核洪水為100 年一遇,流量183m³/s。廠房設計洪水為30年一遇,流量167m³/s;校核洪水為50 年一遇,流量170m³/s。理縣畢棚溝水電站#3 機組于2003 年5 月取得立項批復,2003 年完成林地手續(xù)辦理,2003 年10月開工建設,2004 年9 月取得初步設計批復和環(huán)評報告批復,2005 年3 月首臺機組發(fā)電,2005 年10 月實現(xiàn)全部機組發(fā)電,2006 年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的批復,2006 年7 月取得建設用地批復,2010 年9 月取得建設項目水土保護設施驗收意見書,2019 年2 月完成建設項目竣工環(huán)境保護自主驗收。
兩站建成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驗收,不滿足相關規(guī)定要求,擬進行兩座電站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取得相關主管部門驗收批復。
2.2 招標范圍
理縣畢棚溝電站、理縣畢棚溝水電站#3 機組工程竣工驗收項目,其工作內(nèi)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2.1 組織成立驗收委員會主持開展理縣畢棚溝電站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竣工驗收鑒定書。
2.2.2 組織成立驗收委員會主持開展理縣畢棚溝水電站#3 機組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竣工驗收鑒定書。
2.2.3 完成理縣畢棚溝電站、理縣畢棚溝水電站#3 機組各類竣工安全鑒定自檢報告,組織完成樞紐工程、勞動安全和職業(yè)衛(wèi)生、建設項目竣工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建設征地移民安置、水電工程竣工決算報告、消防、工程檔案八大專項驗收,取得主管部門竣工驗收批復或通知文件。
2.2.4 為完成理縣畢棚溝電站、理縣畢棚溝水電站#3 機組項目工程竣工驗收
所必要的現(xiàn)場勘查、資料編制及印刷制作,現(xiàn)場辦公,會議組織,人員咨詢服務、交通及協(xié)調(diào)等其他工作并承擔相關一切費用。
2.2.5 完成本合同驗收檔案資料的整編、歸檔及移交工作。
2.3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 年11 月15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務,具體開工工期以發(fā)包人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咨詢單位乙級及以上資信證書(水利水電)或工程設計綜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設計專業(yè)(行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服務的能力。
3.3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由投標截止日往前推算36 個月,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承擔過一項水力發(fā)電工程樞紐工程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技術主持服務項目(必須提供業(yè)主/用戶證明,并附業(yè)主/用戶聯(lián)系方式)。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財務能力穩(wěn)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開展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 個會計年度(2022 年-2024 年)經(jīng)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chǎn)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參與本項目的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5 年3 月3 日至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