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呼和浩特托清經濟開發(fā)區(qū)綠色供電項目二期工程總裝機230MW,其中清水河130MW風電工程在清水河縣建設,托克托 100MW(交流側)/120.09816MWp(直流側)光伏發(fā)電工程在托克托縣建設,工程配套建設總容量為34.5MW/138MWh的儲能系統(tǒng)(其中:風電工程建設容量19.5MW/78MWh;光伏工程建設容量 15MW/60MWh)。兩個工程分別在一期項目原有220kV 升壓站、儲能系統(tǒng)基礎上進行擴建,并通過儲能匯集站接入對側電網塔布220kV變電站。
2.1.2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2.1呼和浩特托清經濟開發(fā)區(qū)綠色供電清水河130MW風電工程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風電場場區(qū)(130MW)、風電220kV升壓站擴建、風電儲能系統(tǒng)擴建的工程建設所需除風力發(fā)電機組本體及其附屬設備(不含塔筒及錨栓等)外的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含倒運)、卸車、驗收、功能試驗、現場保管發(fā)放、施工、試驗、并網、培訓、試運行、驗收、移交生產(滿足集團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等(其中:初步設計報告概算表內蒙古電力電控一體化平臺、智慧化集控平臺、車輛、科技信息化、安全視頻監(jiān)控、智慧基建、風電機組監(jiān)控不在招標范圍內;風力發(fā)電機組本體及其附屬設備(不含塔筒及錨栓等)的采購和運輸至堆放場由招標人負責;風力發(fā)電機組本體及其附屬設備的卸車、到貨驗收、倒運、功能試驗、現場保管發(fā)放、施工、試驗、并網、試運行、驗收等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負責永久征地和臨時用地征占補償或賠償及報批手續(xù)辦理(永久用地需以招標人名義辦理并取得永久用地的不動產登記證,負責辦理臨時用地手續(xù),取得政府相關部門對臨時用地的批復)、環(huán)評、水保、地災、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設施等前期全部手續(xù)辦理;無功補償校核專題報告(含審查)、勘察設計等。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1.2.2 呼和浩特托清經濟開發(fā)區(qū)綠色供電托克托100MW光伏發(fā)電工程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qū)(100MW)、光伏220kV升壓站擴建、儲能系統(tǒng)擴建等的工程建設所需的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施工、單體調試、分系統(tǒng)調試、整套啟動、并網、培訓、試運行、驗收、移交生產(滿足國家能源集團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初步設計報告中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表一體化調控平臺及其他、信息化建設、安全視頻監(jiān)控、智慧基建、生產車輛不在招標范圍內)、永久用地需以招標人名義辦理并取得永久用地的不動產登記證,負責辦理臨時用地手續(xù),取得政府相關部門對臨時用地的批復)、環(huán)評、水保、地災、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設施等前期全部手續(xù)辦理;無功補償校核專題報告(含審查)、勘察設計等。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1.3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時間自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令通知時間為準,計劃于2024年12月1日全容量并網。
2.1.4施工地點:1)呼和浩特托清經濟開發(fā)區(qū)綠色供電清水河130MW 風電工程施工地點: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2)呼和浩特托清經濟開發(fā)區(qū)綠色供電托克托100MW光伏發(fā)電工程施工地點: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EPC和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的合同業(yè)績各1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或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風電或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風電或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2-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06 16:00:00。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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