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軌道交通10號線一期工程及市政控制性節(jié)點(地下交通)工程交通設施恢復施工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鄭州市軌道交通10號線一期工程及市政控制性節(jié)點(地下交通)工程交通設施恢復施工項目,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委托 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鄭州市軌道交通10號線一期工程起于鄭州西站,止于鄭州火車站,線路主要沿中原西路和康復后街敷設,全長約21.69km,均為地下線,設站12座,換乘站8座,鄭州西站設主變電站一座。本線路交通設施恢復施工涉及10座車站,分別為廟王站、須水站、市委黨校站、鄭州一中站、西流湖南站、二砂站、市中心醫(yī)院站、綠城廣場站、醫(yī)學院站、鄭州火車站。鄭州市市政控制性節(jié)點(地下交通)工程交通設施恢復施工涉及與5號線換乘站2座,分別為月季公園和齊禮閻站。本項目投資概算金額為800萬元。
2.2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
01標段:廟王站、須水站、市委黨校站、鄭州一中站、西流湖南站、二砂站交通設施恢復施工。
02標段:市中心醫(yī)院站、綠城廣場站、醫(yī)學院站、鄭州火車站、月季公園、齊禮閻站交通設施恢復施工。
2.3招標范圍:相應標段范圍內交通設施恢復涉及的標志牌、標線、護欄、交通信號燈、智能設備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施工安裝及維護,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4計劃工期:426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具體開工日期以各站點具備施工條件為準)。
2.5質量要求:合格。
2.6建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持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一級資質證書。
3.3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yè)績。
3.5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須具有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為投標人在職正式員工,與投標人簽訂了勞動合同;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的12個月內,投標人已為其繳納連續(xù)6個月及以上的養(yǎng)老保險;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3.6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經(jīng)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近三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3.7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破產、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投標資格被限制狀態(tài)。
3.8信用情況:投標人須提供《信用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并提供相關主體(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jīng)理)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 /shixin/)”或“信用中國( )”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記錄(查詢日期在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當日或之后),有失信被執(zhí)行人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3.9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內(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內)無行賄犯罪承諾,內容應包含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jīng)理,格式見招標文件《承諾書》。
3.10投標人須提供《不良行為記錄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
3.11自招標公告發(fā)布當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內,投標人未被列入環(huán)保失信黑名單(投標人須提供承諾,格式見招標文件)。
3.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標段投標。
3.1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14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2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
注:本招標項目類似項目業(yè)績限于完工日期在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元的交通安全設施施工項目。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技術支持
4.2鄭州市 各交易主體如需辦理CA數(shù)字證書業(yè)務的,可通過以下鏈接在線辦理:北京CA: //通知公告//關于數(shù)字證書(CA)互認功能上線試運行的通知)
4.3投標人須注冊成為鄭州市 網(wǎng)站會員并取得CA密鑰,憑CA密鑰登錄鄭州市 網(wǎng)站( /),點擊“交易主體
4.4招標文件售價:0元。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9日10時00分,開標地點(遠程開標機位):鄭州市中原西路與圖強路交叉口鄭發(fā)大廈(鄭州市 新址)六樓B區(qū)第十六開標室。
5.2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電子投標文件(*.ZZTF格式)加密上傳至鄭州公共資源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TPBidder/),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將予以拒收。
說明:
(1)本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投標人須選擇IE瀏覽器,使用本單位CA數(shù)字證書進入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上傳電子投標文件等操作。具體事宜請查閱鄭州市 網(wǎng)站“辦事指南”專區(qū)相關操作手冊。
(2)投標人須使用鄭州市 網(wǎng)站提供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進行電子投標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傳經(jīng)CA數(shù)字證書簽章和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ZZTF格式)。
(3)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鄭州市 現(xiàn)場參加開標會議,不再要求投標人到達現(xiàn)場提交任何資料。投標人應當按招標文件要求,登錄遠程開標大廳(
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