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火電工程 東莞寧洲廠址替代電源項目全廠物資管理及設備代保管服務項目(招標項目編:GPEC-FW-011-01112-2022-004),已由項目審批,項目資金來源為業(yè)主方過程進度款,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東莞寧洲廠址替代電源項目全廠物資管理及設備代保管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工程范圍內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驗收、入庫、保管保養(yǎng)、出庫、移交等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2、負責主要設備的交付狀態(tài)跟蹤、信息收集、資料整理等全過程工作; 3、物資采購管理工作。 2.2 具體工作內容以甲方及業(yè)主方的要求為準,包括但不限于: 1、項目現(xiàn)場的物資倉庫搭設、堆場平整以及物資代保管使用的物資如枕木、帆布等由招標方提供。 2、投標方在項目現(xiàn)場建立專門的物資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的物資代保管工作。投標方現(xiàn)場的宿舍、辦公場地、辦公用品等由招標方提供。 3、投標方應將所有物資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物資KKS編號、名稱、型號、規(guī)格尺寸、重量、制造狀態(tài)、運輸狀態(tài)、保管狀態(tài)等輸入MIS系統(tǒng),并將有關資料共享,可供招標方、總包方和監(jiān)理查詢和監(jiān)控。 4、投標方應定期參加業(yè)主方組織的物資例會或招標方組織的協(xié)調會。 5、招標方負責現(xiàn)場及倉儲保管區(qū)域的保安管理。 6、投標方安排人員進場需經招標方同意。 2.3 計劃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5其他信息:無。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或在項目所有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勞務資質或具有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具有經營范圍包括物業(yè)管理、人力資源等。 2)投標方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近三年在有類似服務項目業(yè)績;或有正在履行的類似服務項目。 4)投標方近三年無重大安全傷亡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重大質量事故等; 5)投標方在近5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標方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7)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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