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具 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qū) 。
2.2 建設規(guī)模:31.19MWp 。
2.3 計劃工期:2022 年 9 月 0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2.4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 EPC 總承包,具體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2.4.1 資源獲取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負責曹妃甸整區(qū)屋頂資源的踏勘、復核、規(guī)劃、獲
取,在確定屋頂產權的依法合規(guī)性后與相關單位、屋頂產權方協調并代理建設單位洽談相 關協議內容(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由建設單位和承包方共同簽訂相關協議,協議簽訂時長需 滿足光伏 25 年運營周期要求), 并按照簽訂的租賃協議, 由承包方支付各類型屋頂的第一 年租賃費。為保證項目開發(fā)進度,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60 日內承包方須完成簽訂不低于 10MWp 的合作協議和租賃協議,2022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容量的合作協議和租賃協 議。
2.4.2 勘察及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單點(單個屋頂) 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的踏勘、規(guī) 劃、設計及接入電網系統(tǒng)的方案設計。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的命名、系統(tǒng)圖紙的繪制。智慧發(fā) 電、數字發(fā)電、先進設備及工藝的推廣運用等。屋頂載荷校驗由承包人委托有資質的單位 進行, 出具校驗報告,并按照當地政府的相關要求履行程序, 且對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合 規(guī)性負責。所有勘察、設計內容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以及《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整縣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fā)建設指導意見(試行)》中關于“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典型 設計方案”的要求。按照設計規(guī)范 、技術標準完成可研報告編制、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
計、竣工圖設計并通過發(fā)包人組織的評審,并經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和發(fā)包人相關技術人員簽字 確認。承包人須參照《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fā)建設指導意見 (試行)》中關于“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典型設計方案”,進行具體項目方案設計。
2.4.3 設備及材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光伏設備(其中光伏組件由發(fā)包人供應,其他 設備和材料采用乙供甲控方式)和材料、集電電纜線路設備和材料、電氣設備和材料、計算 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和材料、通信設備和材料、電能計量系統(tǒng)設備和材料、視頻安防系統(tǒng)設備和 材料采購,必須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yè)標準。包括但不限于:集電電纜線路設備和材料、配電 柜、環(huán)網柜、蓄電池、直流柜、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繼電保護裝置等。逆變器、支架、 光伏控制器、反孤島裝置、通訊柜、匯流箱、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專用電纜、電纜接頭、接線盒、 MC4 插接頭、蛇皮管、PVC 穿線管、橋架、防雷接地等相關設備和材料。環(huán)境監(jiān)測系統(tǒng)和 光功率預測系統(tǒng)、計量設備、集中監(jiān)控系統(tǒng)(包括數據存儲、監(jiān)控支持、診斷分析、設備運 行情況、實時參數、定期試驗、預警信息等)及轉發(fā)、電力生產管理系統(tǒng)、所屬設備設施防 雷接地設備和材料等一切設備及施工輔材的采購,必須經招標方認可。另外需提供所有材料、 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 。
2.4.4 發(fā)包人協助承包人收集屋頂結構、施工圖、設計圖等相關資料,承包人負責對建 筑物的載荷進行復核,對屋面彩鋼瓦壽命進行檢測、評估,確定屋面彩鋼瓦使用年限,并出 具載荷復核報告以及彩鋼瓦壽命說明,如房屋承載能力不足,須進行加固改造,保證主結構 滿足光伏 25 年運行周期要求,加固費用由承包人負責,且確保加固后的安全性滿足規(guī)范要 求。包括屋頂障礙物清除以及屋頂防水,承包人負責對屋頂防水層、保溫層進行檢測和評估, 對不能滿足防水要求的屋頂進行防水修復且必須符合《屋面工程技術規(guī)范》(GB-50345)要 求。
2.4.5 光伏方陣區(qū)安裝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光伏組件、逆變器、直流柜、光伏 控制器、匯流箱、通訊柜、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專用電纜、防雷接地、屋頂運維通道和爬梯等相關 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安裝、系統(tǒng)集成、電網系統(tǒng)的接入、試驗、調試、監(jiān)造、催交、運輸、 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2.4.6 集電電纜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電纜、電纜頭等設備采購、電纜通 道的施工、電纜敷設、電纜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該工 程的占地補償及協調費用。
2.4.7 安裝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應承擔所有設備(不僅承包方采購的設備材料,還 包括但不僅限于招標人采購的光伏組件設備)到貨卸車、驗貨(招標人、供貨商、投標人三 方參加)﹑二次運輸就位﹑保管﹑安裝﹑調試﹑后期工程預留空位封堵、消缺處理直至移交 給發(fā)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擔建設期工程所有保險 ,承擔招標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 收、質檢驗收費、消防、拆除工作。包括工程驗收(含安全設施、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 防雷檢測等各項專項驗收、檔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從項目
建設直至項目竣工驗收的所有審批手續(xù)。
2.4.8 手續(xù)辦理及協調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工程內外部所有手續(xù)辦理和協調工作, 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勞動安全與職業(yè)健康及環(huán)境保護許可手續(xù)等并承擔相應費 用。負責開工及竣工驗收等全部手續(xù)辦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電網接入申請及批復、并網驗收 及購售電合同、電費結算協議、并網調度協議、通信協議、電力業(yè)務許可證等手續(xù)辦理及相 關費用;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補償、協調及恢復等費用,項目建設應滿足國家及地方 政府關于水土保持、環(huán)境影響、生態(tài)恢復、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并完成專項驗收手續(xù)。以上 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中標方承擔。
2.4.9 除光伏組件外,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 等均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對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 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wěn)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及相關協 調費用,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2.4.10 本工程項目整體竣工,通過發(fā)包人、施工方、監(jiān)理三方驗收正式投入運行后,項 目第一年運維工作由承包人負責。運維工作應符合現行國家、行業(yè)標準,按照標準要求開展 日常巡檢、維護、消缺、技改以及檢修作業(yè)。承包人負責運維周期內設備、材料的采購及更 換(除了發(fā)包人提供的組件以外的全部設備材料) ,負責運維過程中設備拆裝、用戶協調, 確保運維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第一年運維周期內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包人承 擔,并已包含在工程總報價中。運維期間,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承包人的質保責任正常履行。運 維期間,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承包人的培訓責任正常履行。
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招標人僅明確屋頂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安裝 的區(qū)縣范圍、規(guī)劃容量, 通過投標人對本合同的實施,交付給發(fā)包人滿足行業(yè) 標準、技術標準、滿足發(fā)包人運營要求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有關要求的分布式光 伏發(fā)電系統(tǒng), 并投入生產運行。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
及本工程施工準備、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
調試試運、質量監(jiān)督、施工許可證辦理、水保、安全設施、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
衛(wèi)生、并網、培訓、會議組織等所有專項驗收、啟動驗收、檔案驗收和竣工驗
收、移交生產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組
件清洗配套設施的施工包括在本標段中。投標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
文件規(guī)定的EPC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 項目實施期間不因工程量
增加、物價上漲、不可預見因素等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格。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和電力行業(yè)標準,確保系統(tǒng)綜合效率、發(fā)電量及其他主
要經濟技術指標達到設計承諾值或國內同類工程先進水平。整個項目投產后必
須實現現場無人值守、遠方集中監(jiān)控、項目整體運行高度智能化、并滿足專業(yè)運
維的要求。另外,投標人需簽署項目收益率托底承諾函,保證項目按《中國大唐
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項目經濟評價管理辦法》測算收益率,滿足《中國大唐集團有
限公司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fā)建設指導意見(試行)》中, “各類型分布
式光伏項目全投資內部收益率(稅前)應不低于 7%。”的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非聯合體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具有有效的營業(yè) 執(zhí)照。
3.1.2 投標人必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電 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0MWp 級及以上已并網的光伏 EPC 工程的施工投運業(yè)績或累計 4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投運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類證明材料等,國外業(yè)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3.1 . 3 投標人須具備承裝和承試四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 電力 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 號)相關要求。
3.1.4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5 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滿足 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 通知》相關要求,并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特別注意,一級建造師打印電 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 證書無效。)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合同實施階段未擔任其他在 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具有從事類似項目管理工作經歷并擔任 1 個及以上 20MWp 級及以上 或累計 20MWp 光伏施工工程(已投運) 的項目經理業(yè)績。必須是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 勞動合同和近半年社保繳費證明(業(yè)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 頁,竣工類證明材料及本項目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文件;國外業(yè)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 文譯本等) 。
3.1.6 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必須明確牽頭人, 且聯合體牽頭人為施工 企業(yè), 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 組成聯合體的各單位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且近 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 。
3.2 .2 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 同時施工單 位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投運業(yè)績或累計 40MWp 及以上 光伏工程的施工投運業(yè)績 (業(yè)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
3.2.3 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須具備承裝和承試四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滿足《承 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4 聯合體中施工單位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5 聯合體成員中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 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設計單位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 以上 20MWp 或累計 4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設計投運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 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
3.2.6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資質要求同 3.1.5 。
3.2.7 聯合體數量不超過兩家。
3.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近 三 年 內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 ( 查 詢 網 址 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 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 名單, 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3.3 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 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復核,如 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 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 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2 年 07 月 25 日 17 時至
2022 年 08 月 08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載電子招標文件。詳情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