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司國電內蒙古東勝熱電有限公司火電靈活性改造新能源項目光伏陣列區(qū)、升壓站及其附屬工程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本項目光伏場址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qū)國電內蒙古東勝熱電有公司(以下簡稱:東勝熱電公司)北部礦區(qū)范圍內,場址結構為礦區(qū)排土場(部分區(qū)域正在排土回填及平整),對外交通條件便利,適合大型地面電站的建設。
本工程項目為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新能源項目,規(guī)劃建設規(guī)模230MW,直流側總安裝容量為301.99104MWp,共分為74個方陣,使用545Wp雙玻雙面單晶硅組件,計劃安裝組件數量為 554112塊,采用固定支架安裝方式。每26塊光伏組件串聯(lián)為一個支路,共288個支路,每18個組串接入一個196kW逆變器,共16個逆變器接入一個3150kVA箱式變壓器。35kV箱式變壓器經10回集電線路分別接入光伏區(qū)升壓站35kV母線,每回集電線路連接7~8個單元。光伏場站新建設一座220kV升壓站,升壓站以單回220kV線路接入東勝熱電公司220kV升壓站內,火電廠原有220kV配電裝置采用雙母線接線,本期擴建1個光伏站進線間隔,1個電鍋爐變間隔,光伏與火電采用一體化調度運營模式。
2.1.2招標范圍:
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新能源項目光伏陣列區(qū)、升壓站及其附屬工程EPC總承包工程包含230MW光伏發(fā)電項目光伏場站、集電線路、升壓站及火電廠內升壓站新建2個擴建間隔建設,拆除并新建擴建端地面原有彩鋼房庫房,在火電廠已有控制中心增加相應監(jiān)控畫面及工位,實現(xiàn)統(tǒng)一調度和監(jiān)控。其中:
2.1.2.1線路以光伏升壓站門型架為界,門型架結構(含下接口)之前的工程歸本標段,本標段負責對應光纜镕接;
2.1.2.2線路以熱電廠升壓站新擴建的出線間隔為界,新擴建出線間隔建設歸本標段,本標段負責對應光纜镕接;
2.1.2.3本標段的設計優(yōu)化、施工、設備及系統(tǒng)配置必須滿足本光伏項目智慧場站、智慧管控平臺建設相關要求,并預留設備安裝位置、電源、信息傳輸通道,滿足建設規(guī)范及要求,確保設備數據及信息能夠傳送智慧管控平臺主機安裝點
2.1.2.4本標段有義務配合其他標段的設計、施工及調試。如有異議,由發(fā)包方最終決定,本標段必須無條件服從。
2.1.2.5具體內容
項目內容為EPC總承包工程,承擔招標范圍內全部工程設計、設備供貨(不含組件、逆變器、主變壓器)、施工、調試及試運行、工程全過程管理,直至移交生產并完成最終竣工驗收,包括但不限于:
1)設計:詳勘、施工圖設計、現(xiàn)場設計服務、竣工圖編制及與設計相關的所有技術服務;
2)設備供貨:除光伏組件、逆變器、主變壓器甲供外,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由投標方采購供貨和運輸到場,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備監(jiān)造(含甲供設備)。負責含甲供設備在內的全部設備材料備件的檢驗,卸車、代保管、二次搬運等。
3)施工:本標段范圍內所有地基處理、建筑、安裝及附屬工程、臨時工程的施工及協(xié)調,保證光伏場站及升壓站的完整性。施工安全、質量、工期滿足國家、行業(yè)標準及國家能源集團有關規(guī)定。
4)調試及試運行:負責本標段范圍內所有設備的分體調試、分系統(tǒng)調試、兩側升壓站聯(lián)調、整套系統(tǒng)調試和試運行,負責在試運行期間完成所有性能測試及試驗(含甲供設備)及審查,并通過內外部驗收。
5)負責本標段范圍內所有的自工程施工準備至最終竣工驗收的所有工程管理工作:
負責本標段范圍內工程期間與所有相關方的協(xié)調配合并承擔費用;負責本標段施工臨時用地(含占林、占草)、施工用水、施工用電、施工通訊等事項并自行承擔費用;負責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施工條件、專項驗收(含安全、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環(huán)保、檔案水土保持、防雷等)、專業(yè)檢查及專業(yè)驗收或評價(含電網、能源主管部門、自然資源部門、林草部門、住建部門等)、質量監(jiān)督檢查、竣工驗收等的所有手續(xù)辦理,提供所需條件和支持性材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招標方已完成的資料清單見第六章附件1)協(xié)助發(fā)包人辦理規(guī)劃許可、施工許可、開工許可并承擔相關費用,含占地補償調整及相應前期手續(xù)補充費用。負責本標段范圍內所有試驗、檢驗、評價等工作,并承擔所有費用。負責對本標段范圍內招標方已投保建設工程設計責任險、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等不足部分的補充投保,為參建人員投保工傷保險或保額不低于100萬元(或保險金額為不低于上一年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的意外傷害險,承擔高風險作業(yè)的作業(yè)時應購買雇主責任險。負責按照國家、地方和國家能源集團標準搜集整理本標段工程檔案并移交發(fā)包方,并確保通過專項驗收。
2.1.2.6其他:
(1)負責標段范圍內滿足國家能源集團達標投產所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2)按照國家能源集團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精細化、信息化、智慧化等管理要求,專門配置有關專業(yè)人員開展各項工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3)工程進度滿足發(fā)包方要求,所涉及的費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2.1.3計劃工期:
根據土地流轉情況適時開展一、二階段施工,計劃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火電廠升壓站新建擴建間隔建設并具備送電條件,2023年6月30日實現(xiàn)首次并網,2023年12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網,具體工期進度根據上級公司批準的計劃完成。
2.1.4工程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東勝區(qū)。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yè)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等級光伏發(fā)電EPC總承包項目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等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書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書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書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09-13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09-19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本項目光伏場址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qū)國電內蒙古東勝熱電有公司(以下簡稱:東勝熱電公司)北部礦區(qū)范圍內,場址結構為礦區(qū)排土場(部分區(qū)域正在排土回填及平整),對外交通條件便利,適合大型地面電站的建設。
本工程項目為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新能源項目,規(guī)劃建設規(guī)模230MW,直流側總安裝容量為301.99104MWp,共分為74個方陣,使用545Wp雙玻雙面單晶硅組件,計劃安裝組件數量為 554112塊,采用固定支架安裝方式。每26塊光伏組件串聯(lián)為一個支路,共288個支路,每18個組串接入一個196kW逆變器,共16個逆變器接入一個3150kVA箱式變壓器。35kV箱式變壓器經10回集電線路分別接入光伏區(qū)升壓站35kV母線,每回集電線路連接7~8個單元。光伏場站新建設一座220kV升壓站,升壓站以單回220kV線路接入東勝熱電公司220kV升壓站內,火電廠原有220kV配電裝置采用雙母線接線,本期擴建1個光伏站進線間隔,1個電鍋爐變間隔,光伏與火電采用一體化調度運營模式。
2.1.2招標范圍:
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新能源項目光伏陣列區(qū)、升壓站及其附屬工程EPC總承包工程包含230MW光伏發(fā)電項目光伏場站、集電線路、升壓站及火電廠內升壓站新建2個擴建間隔建設,拆除并新建擴建端地面原有彩鋼房庫房,在火電廠已有控制中心增加相應監(jiān)控畫面及工位,實現(xiàn)統(tǒng)一調度和監(jiān)控。其中:
2.1.2.1線路以光伏升壓站門型架為界,門型架結構(含下接口)之前的工程歸本標段,本標段負責對應光纜镕接;
2.1.2.2線路以熱電廠升壓站新擴建的出線間隔為界,新擴建出線間隔建設歸本標段,本標段負責對應光纜镕接;
2.1.2.3本標段的設計優(yōu)化、施工、設備及系統(tǒng)配置必須滿足本光伏項目智慧場站、智慧管控平臺建設相關要求,并預留設備安裝位置、電源、信息傳輸通道,滿足建設規(guī)范及要求,確保設備數據及信息能夠傳送智慧管控平臺主機安裝點
2.1.2.4本標段有義務配合其他標段的設計、施工及調試。如有異議,由發(fā)包方最終決定,本標段必須無條件服從。
2.1.2.5具體內容
項目內容為EPC總承包工程,承擔招標范圍內全部工程設計、設備供貨(不含組件、逆變器、主變壓器)、施工、調試及試運行、工程全過程管理,直至移交生產并完成最終竣工驗收,包括但不限于:
1)設計:詳勘、施工圖設計、現(xiàn)場設計服務、竣工圖編制及與設計相關的所有技術服務;
2)設備供貨:除光伏組件、逆變器、主變壓器甲供外,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由投標方采購供貨和運輸到場,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備監(jiān)造(含甲供設備)。負責含甲供設備在內的全部設備材料備件的檢驗,卸車、代保管、二次搬運等。
3)施工:本標段范圍內所有地基處理、建筑、安裝及附屬工程、臨時工程的施工及協(xié)調,保證光伏場站及升壓站的完整性。施工安全、質量、工期滿足國家、行業(yè)標準及國家能源集團有關規(guī)定。
4)調試及試運行:負責本標段范圍內所有設備的分體調試、分系統(tǒng)調試、兩側升壓站聯(lián)調、整套系統(tǒng)調試和試運行,負責在試運行期間完成所有性能測試及試驗(含甲供設備)及審查,并通過內外部驗收。
5)負責本標段范圍內所有的自工程施工準備至最終竣工驗收的所有工程管理工作:
負責本標段范圍內工程期間與所有相關方的協(xié)調配合并承擔費用;負責本標段施工臨時用地(含占林、占草)、施工用水、施工用電、施工通訊等事項并自行承擔費用;負責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施工條件、專項驗收(含安全、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環(huán)保、檔案水土保持、防雷等)、專業(yè)檢查及專業(yè)驗收或評價(含電網、能源主管部門、自然資源部門、林草部門、住建部門等)、質量監(jiān)督檢查、竣工驗收等的所有手續(xù)辦理,提供所需條件和支持性材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招標方已完成的資料清單見第六章附件1)協(xié)助發(fā)包人辦理規(guī)劃許可、施工許可、開工許可并承擔相關費用,含占地補償調整及相應前期手續(xù)補充費用。負責本標段范圍內所有試驗、檢驗、評價等工作,并承擔所有費用。負責對本標段范圍內招標方已投保建設工程設計責任險、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等不足部分的補充投保,為參建人員投保工傷保險或保額不低于100萬元(或保險金額為不低于上一年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的意外傷害險,承擔高風險作業(yè)的作業(yè)時應購買雇主責任險。負責按照國家、地方和國家能源集團標準搜集整理本標段工程檔案并移交發(fā)包方,并確保通過專項驗收。
2.1.2.6其他:
(1)負責標段范圍內滿足國家能源集團達標投產所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2)按照國家能源集團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精細化、信息化、智慧化等管理要求,專門配置有關專業(yè)人員開展各項工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3)工程進度滿足發(fā)包方要求,所涉及的費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2.1.3計劃工期:
根據土地流轉情況適時開展一、二階段施工,計劃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火電廠升壓站新建擴建間隔建設并具備送電條件,2023年6月30日實現(xiàn)首次并網,2023年12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網,具體工期進度根據上級公司批準的計劃完成。
2.1.4工程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東勝區(qū)。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yè)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等級光伏發(fā)電EPC總承包項目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等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書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書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書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09-13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09-19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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