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雅江公司西藏山南市永木二級抽水蓄能電站預可研、可研階段勘察設計預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9-3-333)
項目所在地區(qū):西藏自治區(qū),山南市
本招標項目華能雅江公司西藏山南市永木二級抽水蓄能電站預可研、可研階段勘察設計預招標項目, 本工程已具備開展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1項目 2.2建設 2.3項目概況:永木二級抽水蓄能電站位于山南市加查縣和桑日縣,與加查縣、桑日縣和山南市的直線距離分別為17km、45km和69km,地理位置較為優(yōu)越,上網(wǎng)條件較便利。初擬裝機容量1200MW,電站初擬額定水頭700m,距高比6.8。上水庫為新建水庫,正常蓄水位約4100m,死水位約4080m,下水庫為規(guī)劃建設的JX水電站水庫,正常蓄水位3374m,死水位3367m,有效庫容985萬m3。 2.4 項目規(guī)模: 一等大型工程,初擬電站裝機容量為1200MW。 2.5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為:永木二級抽水蓄能電站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勘察、設計、科研實驗、試驗、各項專題、相關其它服務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據(jù)國家、地方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要求,深入開展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工作,完成本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任務而開展的相關協(xié)調(diào)、檢查、審查、會議等,提交相應的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專題報告等,通過華能雅江公司內(nèi)部評審以及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咨詢單位審查,取得政府主管部門的項目核準文件。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6服務期限 本合同勘察設計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取得項目核準文件之日止。一次簽訂合同,分2個階段實施,即:預可研階段勘察設計、可研階段勘察設計。合同簽訂后實施第一階段,開展預可研工作,自合同簽訂生效后起240日歷天內(nèi)完成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通過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咨詢單位審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7 本項目第二階段工作為預招標,合同生效條件在招標文件中約定如下: 2.7.1 預可研工作完成后,預可研報告經(jīng)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咨詢單位審查后、華能集團決策同意開展可研并取得資金預算,第二階段可研階段合同生效,并啟動可研階段工作;可研報告應通過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咨詢單位審查、項目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核準。 2.7.2 本次預招標的可研勘察設計項目須通過 內(nèi)部投資決策程序,取得華能集團資金預算。如項目未通過華能集團投資決策,則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產(chǎn)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chǎn)生的各項費用。 2.7.3 兩個階段中任何未取得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咨詢單位的評審,或獲得主管部門的核準批復,或未獲得華能集團內(nèi)部投資決策通過,則合同終止,雙方清理已完成勘察設計工作量,并據(jù)此辦理結算。后續(xù)階段或后續(xù)工作自動終止。 2.7.3 各階段工作開展均以招標人向中標人發(fā)出加蓋買方公章的通知函為準。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nèi)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nèi);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zhì)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zhì)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工程勘察綜合資質(zhì)甲級及工程設計綜合資質(zhì)甲級; 3.2.2 業(yè)績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至少具有1項單個項目總裝機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電站的預可行性研究階段或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勘察設計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核準文件或完工證明或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的材料。 3.2.3 主要人員要求如下: 擬任本項目的 項目設計總工程師應具有10年及以上從事水電水利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jīng)歷,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擔任過類似工程設計總工程師;需附職稱及類似職務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副設總工程師應具有7年及以上從事水電水利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jīng)歷,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從事過類似工程的項目主設工作或擔任過項目設計副總工程師;需附職稱及類似職務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 本工程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項目 聯(lián)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wǎng)站并繳納因特網(wǎng)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yè)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zhì)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nèi)容為準,以招標業(yè)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