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07/22-QT-002)
一、 招標條件
華電新能源集團股份 湖南 相關項目永州江永松柏二期70MW風電項目混塔混凝土段采購已由華電新能源集團股份 湖南 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guī)模:70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暫定計劃交貨工期:合同簽訂后60日內開始交貨,合同簽訂后90日內完成2套混塔混凝土段及附件交貨。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2套混塔的混凝土段。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07/22-QT-00201 混塔塔架設備采購 松柏二期項目2臺混塔塔架混凝土段筒體及附件,堆場交貨(含卸車) 500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fā)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fā)票時采取電子發(fā)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投標單位登錄華電集團 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查看、下載電子發(fā)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混塔塔架設備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在近3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事件;投標人在近3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未發(fā)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tài)。 4.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應提供由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單機容量4.0MW及以上、高度140m及以上混塔塔架設計評估證明。 7.招標人不接受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8.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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