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煤制油硫磺回收催化劑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30303403,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中國煤制油化工 鄂爾多斯煤制油 硫磺回收裝置采用克勞斯工藝,在一二級轉化器(113-R-101/102)制硫催化劑作用下,過程氣中的H2S和SO2反應生成單質(zhì)硫和水,從而達到回收硫磺的目的。同時,通過催化劑的催化作用,使過程氣中的有機硫COS和CS2部分水解為H2S和CO2,H2S參與克勞斯反應,從而降低出口過程氣中的有機硫含量,提高硫轉化率。尾氣中的非還原態(tài)硫在加氫反應器(113-R-201)中經(jīng)加氫還原反應生成硫化氫,尾氣進入吸收塔洗滌吸收后焚燒排放。
2.1.2招標范圍:采購42.61噸硫磺回收催化劑,結算以實際裝填量為準。
2.1.3供貨周期:合同生效后,根據(jù)買方通知送達買方庫房。
2.1.4交貨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投標產(chǎn)品的制造商或授權代理商,授權代理商須提供有效的制造商出具授權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產(chǎn)品須至少具有使用在2.5萬t/a規(guī)模以上克勞斯制硫工藝和尾氣加氫吸收工藝硫磺回收裝置的催化劑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
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若合同中不能體現(xiàn)業(yè)績要求中裝置要求的須在用戶證明中體現(xiàn)。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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