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重慶市
一、招標條件
本重慶、江西、湖北污泥罐車等車輛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 /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重慶、江西、湖北污泥罐車等車輛采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重慶、江西、湖北污泥罐車等車輛采購)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詳見本招標公告“七、其他”;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7月13日09時00分到2023年7月20日17時00分;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車輛采購的項目分別為重慶巴南花溪河綜合整治PPP項目、云南省鎮(zhèn)雄縣赤水河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與保護PPP項目、江西九江市中心城區(qū)水環(huán)境系統(tǒng)綜合治理二期項目以及湖北宜昌市主城區(qū)污水廠網、生態(tài)水網共建項目二期PPP工程EPC工程。
2.2 招標范圍
2.2.1招標范圍
(1)本次招標采購內容為巴南項目土橋、界石2個水質凈化站所需污泥罐車各1輛,鎮(zhèn)雄項目柴油發(fā)電機組檢修車、柴油發(fā)電機組發(fā)電車各1輛,九江二期項目污泥運輸車1輛,宜昌二期項目聯(lián)合吸淤車、檢測車、皮卡車各2輛,包含車輛配套附屬設備、隨機安裝維修工具及備品備件;
(2)招標設備的二次設計、制造及供貨、工廠檢驗、包裝、運輸(車輛可開至交貨地)、交驗、安裝技術指導、指導調試、指導試運行和驗收、車輛上牌(包含車輛購置稅、辦理一年車輛保險、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證、車輛號牌等)、培訓、技術資料、現(xiàn)場協(xié)調、質保服務等及其他相關服務。
(3)提交全套技術文件,包括提交安裝、檢查、調試、運行、維護和輔助設備控制系統(tǒng)所需的正版應用軟件(如有)、源程序(如有)和使用說明、安裝技術文件(包括圖紙)等,按照買方要求提供設備到貨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數(shù)據(jù)文件、所供設備的三維設計成果(如有)等。
(4)對招標人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以及執(zhí)行合同時的其它相關服務。
2.2.2交貨要求
(1)交貨方式:分批次交貨,工地落地交貨,賣方運輸至買方工地指定地點后(車輛可開至交貨地),買方協(xié)調賣方進行交貨,賣方負責到貨設備的卸車(車輛可開至交貨地)且負責卸車(車輛開至交貨地路途)安全責任。
(2)交貨時間:所有設備分批次交貨,巴南項目、鎮(zhèn)雄項目、宜昌二期項目計劃交貨期為2023年8月,九江二期項目計劃交貨期為2025年2月(具體供貨時間以買方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車輛生產制造商或授權代理商,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不能同時參與投標;
(2)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60萬的至少含有一種本次采購車輛種類(皮卡車除外)的供貨業(yè)績,須提供合同協(xié)議、合同清單、不低于30萬元的含合同內清單明細或銷貨清單的供貨發(fā)票;
(3)財務要求:2021年度和2022年度無連續(xù)虧損,需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見本招標公告“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為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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