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本工程廠址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海徐路 1001 號項目施工現(xiàn)場。
建設規(guī)模:本期建設容量為 2×1000MW 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fā)電機組,一期已 建設規(guī)模為 4×320MW 燃煤機組。
3.招標范圍
序號 |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交貨期/工期要求 |
信息 服務 費( 元) |
1 |
2024-10- 01- |
鍋爐設備 |
本工程采購 2 臺套 1000MW 超 超臨界燃煤發(fā)電機組工程項 目二次再熱鍋爐成套設備(含 鍋爐本體及輔助設備、SCR 脫 硝裝置、爐內點火裝置、附件、 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 料以及有關的技術服務和設 備運輸及運輸保險等),詳見 第二卷第五章供貨要求。 |
第一臺鍋爐及附屬設備 2025 年8 月開始首批次交貨,2027 年 5 月 前完成交貨,第二臺鍋爐及附屬設 備 2025 年 8 月開始首批交貨, 2027 年 7 月前完成交貨。 具體交貨期和工期以項目業(yè)主書 面通知為準。 |
1000 |
2 |
2024-10- 01 |
汽輪發(fā)電 機組設備 |
本工程采購 2 臺套 1000MW 超 超臨界燃煤發(fā)電機組工程項 目二次再熱汽輪機和發(fā)電機 成套設備(含凝汽器、低壓加 熱器、發(fā)電機本體及附屬設備、 附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 技術資料以及有關的技術服 務和設備運輸及運輸保險 等),詳見第二卷第五章供貨 要求。 |
第一臺汽輪機及附屬設備 2026 年 4 月開始首批次交貨,2027 年 2 月前完成交貨,第二臺汽輪 機及附屬設備 2026 年 4 月開始 首批交貨,2027 年 4 月前完成交 貨; 第一臺汽輪發(fā)電機及附屬設備 2026 年 7 月開始首批次交貨, 2027 年 5 月前完成交貨,第二臺 汽輪發(fā)電機及附屬設備 2026 年 7 月開始首批交貨,2027 年 6 月 前完成交貨。 具體交貨期和工期以項目業(yè)主書 面通知為準。 |
10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shù)和數(shù)量,具體參數(shù)、數(shù)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 投標人經(jīng)營狀況良好, 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國 ” 網(wǎng)站 (www.creditchina.gov.cn)網(wǎng)站查詢?yōu)闇?,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 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等;
(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 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 名單”。
4.2 專項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稱 |
專項資格要求 |
1 |
鍋爐設備 |
(1)投標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鍋爐 A 級)。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 10 年內(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 為準)應具有不少于 2 個 1000MW 等級容量國內火電項目的鍋爐供貨并成功投運 2 年 及以上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供貨范圍(規(guī)格和型號、主要技術 參數(shù)、數(shù)量)、簽字頁)、投運證明(驗收證明或業(yè)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或其他有 效證明資料)); 3)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
2 |
汽輪發(fā)電機 組設備 |
(1)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 10 年內(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 為準)應具有不少于 2 個 1000MW 等級容量國內火電項目的汽輪發(fā)電機組(同一項目 汽輪機和發(fā)電機)供貨并成功投運 2 年及以上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 首頁、供貨范圍(規(guī)格和型號、主要技術參數(shù)、數(shù)量)、簽字頁)、投運證明(驗收 證明或業(yè)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2)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
注:本次招標項目采用智能化招評標,請投標人提前在投標管家中熟悉上傳投標文 件流程,要求投標人按照招標人的要求,完成結構化內容的填寫,并上傳投標文件電子 版。結構化內容是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評審專家以投標人填寫的結構化內容為評審依 據(jù),如果結構化內容與投標文件中的其他相關內容不一致時,評審專家以投標人填寫的 結構化內容為準。投標人填寫的結構化內容不實或與投標文件中的其他相關內容不一致 時,對評審專家造成誤導,投標人應負全部責任。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 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 買。
5.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 17:30(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周末)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為準!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lián)系辦理會員入網(wǎng)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