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縣水質檢測中心升級改造工程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項目編號:A3209210001000084001
標段編號:A3209210001000084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響水縣水質檢測中心升級改造工程已由響行審投資備〔2023〕30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響水縣灌江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響水縣水質檢測中心升級改造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響水縣境內;
2.1.2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分為一個標段,水質檢測中心裝飾、安裝工程等內容,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1.3預算價:4489500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 1月20日,竣工日期:2024年4月19日。
2.2招標范圍:水質檢測中心裝飾、安裝工程等內容,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當日至本工程中標候選人公示期滿上述資質動態(tài)核查均處于合格狀態(tài)。(僅對企業(yè)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全部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5業(yè)績要求:無。
3.6信譽要求:
3.6.1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和響水縣縣級有關部門限制招投標或市場準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過公示期的。
3.6.2投標人不得存在: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情形。(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3.6.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3.6.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fā)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7其他要求:
3.7.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3.7.1.1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
3.7.1.2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7.1.3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yǎng)護期內的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guī)定的有在建工程。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招標,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投標人組建聯合體投標的,項目經理必須為牽頭單位正式職工。
3.7.1.4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以國家職業(yè)資格目錄為準)。
(3)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標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參股企業(yè))、其他企業(yè)分公司負責人。(均以投標截止日注冊登記為準)。
3.7.2本工程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上述人員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其他現場人員在中標簽訂施工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要求配備到位。
3.7.3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3年10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
投標人有違反上述條件之一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投標人同一天參加多個項目投標的,只要有一個項目投標文件被評標委員會以招標文件無效標條款第21 條、第22 條廢標的,本項目即取消其中標資格。
3.8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yè)績、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3.9鹽城市招投標及標后履約不良行為系統(tǒng)已啟用,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履約不良記錄,將會被系統(tǒng)記錄,影響后續(xù)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慎重選派項目人員,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4.招標文件的領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鹽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12日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響水縣人民政府網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上發(fā)布。
9.投標單位提交并在信息庫(誠信庫)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須退出所有在鹽城市招標投標平臺上正在進行的投標項目并被取消會員資格,禁止1-3年內進入鹽城市招標市場的處罰。同時作為失信行為推送至相關網站,進行聯合懲戒。
10.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招標文件載明的“網上開標大廳”網址,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投標人自身設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2)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3)不見面交易系統(tǒng)網址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本項目為容缺預招標項目,請各投標人謹慎投標,如中標須自行承擔項目不能按期開工的風險和損失(容缺預招標項目勾選)。
12.聯系方式
招標人:響水縣灌江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鹽城市響水縣響水鎮(zhèn)黃河路5-12號
郵 編:224600
聯 系 人:周先生
電 話:15261930303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青年西路8號
郵 編:224600
聯 系 人:李工
電 話:15151002073
2023年 12月28日
附件一:
一、評標、定標辦法
本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投標人不需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標后,中標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推薦有排序的 1名中標侯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法確定中標人。
二、評標入圍
(一)開、清標
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yè)績、保證金繳納情況、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發(fā)現投標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響履約的異常低價投標,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說明,提請評標委員會分析研判認定是否作無效標處理。由于投標單位授權委托人聯系不上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作出書面澄清說明的,被廢標責任自負。
招標人在評標準備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應主動提請評標委員會作無效標處理,在招標人審查意見表生成后,評標準備工作一旦結束,評標準備結果不因后續(xù)資格審查廢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三)評標入圍
投標文件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以及開、清標、招標人評標準備過程發(fā)現的其他廢標情形,不再進行后續(xù)評標:
(1)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2)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
(3)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4)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人最高投標限價*95%的。
(5)招標文件約定的出席開標會議的人員未到場的;
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
1.評標入圍方法:
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投標文件<20家時,采用全部入圍;
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投標文件≥20家時,開標時由招標人從以下兩種方法中隨機抽取一種確定:方法二、低價排序法;方法三、均值入圍法;
2.評標入圍數量(見評標入圍方法):
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為: 15 ;方法三中R取值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評標入圍方法
1、全部入圍。
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全部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
方法二:低價排序法。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數量×G1(G1值為10%、15%、20%、25%、30%)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數量×G2(G2值為 10%、15%、20%)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開標時抽取;再按報價由低到高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體數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投標報價相同的,同時入圍;不足R家時,按實際數量計取。去除的最高部分報價和最低部分報價的投標人不再參與評標入圍。
方法三:均值入圍法。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數量×G1(G1值為 10%、15%、20%)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數量×G2(G2值為10%、15%、20%、25%、30%)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開標時抽取;計算剩余投標人的報價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標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報價和最低部分報價的投標人不再參與評標入圍。
招標文件中應明確取平均值以上的具體數量和以下的具體數量,平均值以下投標人應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合計數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體數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評標入圍過程中,當投標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數量不足時按實際數量計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數量。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均不入圍;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同時入圍。
(四)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評標入圍的投標文件評審按以下順序進行,上一階段未通過的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1、初步評審
1.1形式評審標準
對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進行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投標文件的數字證書 | 符合數字證書認證的要求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
投標承諾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
授權委托書 | 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提交聯合體協(xié)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 |
…… | …… |
1.2資格審查(資格后審)
評標委員會對通過上一階段評審的投標人資格對照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3.5項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類似項目業(yè)績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信譽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項目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授權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guī)定 |
…… | …… |
1.3響應性審查
對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質量標準、投標保證金、投標有效期、暫定價、不可競爭費用等實質性要求的響應性進行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guī)定 |
工程質量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guī)定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guī)定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guī)定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子目編碼、子目名稱、子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 |
技術標準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guī)定 |
投標價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3款載明的招標預算價及最高投標限價*95%。 |
分包計劃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0款規(guī)定 |
…… | …… |
注:資格審查不通過導致入圍單位數量不足R家的,不替補,以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評標基準價及投標報價得分確定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直接確定:?方法四;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附表一),參數設置如下:
方法四:K值取值范圍:95%、95.5%、96%、96.5%、97%、97.5%、98%,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Δ值取值范圍:8%、9%、10%、11%、12%、13%、14%、15%,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基準價、A、B、C值一經確定,不因后續(xù)資格審查廢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附表一
方法四: ABC合成法。
評標基準價=(A×50%+B×30%+C×20%)×K
A=最高投標限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100%-下浮率Δ);
B=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除C值外的任意一個評標價,以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評標價中隨機抽取確定;抽取方式:若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圍內,則該類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不納入B值抽取范圍;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圍內,則在兩個區(qū)間內各抽取一個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與在A值的89%以下至規(guī)定范圍內的其他評標價合并后作為B值抽取范圍。若按上述辦法未能抽取B值,則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任意一個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除C值外)中隨機抽取B值;
C=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
規(guī)定范圍內指: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算術平均值×70%與最高投標限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30%之和下浮25%以內的所有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
下浮系數K、下浮率Δ,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圍內隨機抽取。
分類 | 取值范圍 | |
下浮系數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裝飾裝修、建筑幕墻及鋼結構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機電安裝工程 | 10%、11%、12%、13%、14%、15%、16%、17% | |
市政工程 | 15%、16%、17%、18%、19%、20%、21%、22%、23% | |
綠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26% |
上述最高投標限價和評標價均應剔除不可競爭部分后參與計算和抽??;應剔除不可競爭的部分須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開標時不再另行計算。
扣分標準:
以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報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六)不良記錄
該項為扣分項,對投標企業(yè)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yè)不良行為管理系統(tǒng)里存在不良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進行扣分,每一起扣 0.5分,最多扣 2分,扣完為止,直接在總得分里扣除。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牽頭單位與聯合體均需要參與不良記錄評審計分。
(七)投標人得分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合理低價評標方法”對各項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1)按第(五)項評標基準價及投標報價得分,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計算出得分A;
(2)按第(六)項不良記錄,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不良記錄評審項計算出得分B。
2.評分分值計算過程中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小數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終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標人得分=A+B。
(八)定標補充規(guī)定
上述各項得分相加即為投標人評標總分,評標總分最高者為中標候選人,若最終累計評標得分并列的,須明確中標候選人或需對中標候選人排序的,比較小數點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評標委員會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如投標報價仍相同的,由招標人確定排序。
注:本評標辦法“剔除不可競爭部分”均指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4條明確的不可競爭部分費用,評標時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變。
三、其它
1、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guī)處置。